cman4434 wrote:
想請教鄉民, 如果在金華國中大門前這個地方坐著(看起來是人行道), 不小心被進入的車子撞到(故意撞的不算), 責任要怎麼算?
.(恕刪)
就我個人觀察,不是您標註的地方,是靠馬路的邊緣,第一,是紅磚道,第二,有凸起來與道路有高低差。
我覺得,汽機車不應該上去,直覺是開在人行道上。所以,不會到您標註的地方。
若是校門口有汽機車禁止進入的標誌,或是,另一範例的阻隔設施,或是地上寫禁止進入是更好,覺得汽機車靜止進入的標誌是最低要求。
另外覺得,若有停車場,入出口要與大門分開,所謂的教職員或特權在校區停車,要是最嚴格標準,自己去找停車位,不是隨便開放危害學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