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低於120可以檢舉嗎?


等等!你先聽我說 wrote:
我從高雄開到台南 ...(恕刪)


你應該是在台灣吧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rubcandy0208 wrote:
如果死亡筆記本寫上...(恕刪)


死亡筆記本是無法這樣使用的........

簡易使用說明請看"死亡筆記本"漫畫第一集

您這種需求應該要用哆啦A夢的如果電話亭

A辣愛怕跑 wrote:
要把那些烏龜逼回中線很簡單
就是開在他們前面
放油門 (千萬不能踩煞車~這會被檢舉逼車)


這方法我真的試過!!!
但是當我慢到80-90時...

龜車就還是降速繼續走
完全不想離開
這時我只能加速離開了

不然我會被誤認是路隊長
如果內外線的速限不同,例如內線速限提高到130,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呵呵,台丸很多駕駛都搞不懂超車道的定義啊,他們的思考邏輯就是用最高速限內線"行車"(中外線根本沒車),碰到前面有同路龜才心不甘情不願地退到中線,但之後明明就可以在中線用最高速限開,這些龜就是喜歡再回到內線蹲。

才導致台灣高速公路常常有內線車輛比中線多、中線比外線多的情形,正常情形不應該是倒過來嗎?

有在超車,你要開100、120、200都可以,但沒車可超時就退出來有這麼難嗎

內餡這麼香、風景這麼好嗎?

imlkt84 wrote:
他們的思考邏輯就是用最高速限內線"行車"


這個思考邏輯是國道警察局背書的

國道警察有公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老兄您就別鬧了 這種情緒還敢出來開車啊 遇到這種龜速車能超就超 能閃就閃 記得別去挑釁 高速公路如果亂逼車被對方錄下 罰款6000~24000 吊銷車牌3個月 若有事故可能還有刑責及完全賠償責任

imlkt84 wrote:
有在超車,你要開100、120、200都可以,但沒車可超時就退出來有這麼難嗎

內餡這麼香、風景這麼好嗎?(恕刪)



完全贊同!!!
超車道即是超車後,請離開!
只顧自己而不顧法令與他人權利,實在很不道德!
高速公路速限最高110

照您標題所說~

假設車速低於120可以讓您檢舉龜車成功...

那代表他車速高於120也可以讓任何人檢舉超速成功...

那就會變成~不管時速開多少...都會被罰...低於120也被罰~高於120也被罰...

如果變成這樣~這是啥鬼國家?乾脆禁止上國道好了~學重機這樣亂搞就好啦~XD
現在行車紀錄器是錄影過程 只要對方檢舉提出證據 就算沒開危險駕駛 也開你一張隨意變換車道 何必跟錢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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