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塞車,內車道又是烏龜車橫行時大家怎做?


Potter.K wrote:
首先你要注意兩件事...(恕刪)


我只能說

您讓大家見識到

什麼叫作無下限。

做錯了,就承擔。

而不是前言不對後語的硬拗

看來這張罰單無法喚起你內心的良知

我為未來可能被你害死的人默哀

我也會備份整個討論群組

若真的有發生事故

必要的時候,可以作為證據

你絕非過失,而是蓄意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他時速未達到最高速限一定也會被開龜速車~

個人猜測~因為後面的車有逼車的嫌疑~所以前車應該不會被開單
所以是樓主救了他~
--------
法條你可能不清楚才有此看法
圖片中中線狀況是警察不能開龜速主因之一
前後均沒有安全距離可供內車道離開內線(好像 100公尺吧)
Potter.K wrote:
常上國道跑工作事務,...(恕刪)



Tom_Deng wrote:
若真的有發生事故
必要的時候,可以作為證據
你絕非過失,而是蓄意


版主啊!忠言必定逆耳,人生不會有太多機會。


四年前,版主才發生追撞車禍。看看影片,原因不外:開車不專心,車速過快,對鄰車道未保持警覺。

老派如我(14年手排+7年自排),在此依老賣老:
1.開車,音響聲音能小則小。
2.開車,請全時雙手握方向盤(即使是手排也是,只容許10%換手休息)。
3.「未保持安全距離」,幾乎已成為高速公路主要肇事原因。很可惜的,在01這裡,已被「內線唯一超車道論」之偏頗言論,所合理化。

忠言必定逆耳,人生容錯機會,不會太多。
沒有人可以回應前面白車有沒有被開罰單
不然大家總認為反正龜速在內線也沒關係

georgediver wrote:
沒有人可以回應前面...(恕刪)


兩車車距約一個車身,後車已經"實速"106km(表速是多少?),前車是有多龜?還是擋到後車的前車一率叫龜車?

allan_yang wrote:
兩車車距約一個車身...(恕刪)


從照片來看,沒剎車燈,距離遠遠小於一個車身

再加上事後樓主可以上來跟大家嘴砲

沒發生追撞

可以判斷

前車的時速也在106左右

最高法定速限為110

根據政府對於時速表的法規,而前車看起來不像是舊車

表速應該早就超過110了,甚至逼近120了

簡單來說,這是一種前車比我慢就是烏龜、交通法規參考用的概念

SHCC wrote:
版主啊!忠言必定逆...(恕刪)


坦白說

看到您翻出來的舊影片

我有點不寒而慄

我在想,台灣是不是應該規定駕駛換照的時候都要做心理評估,是否適合開車

一碼歸一碼

當年樓主的車禍影片是對方違規變換車道

樓主也盡力剎車,



若時速70,這麼長的剎車距離意外時無法煞停的車禍的經驗

都無法讓樓主認知到,

時速106公里緊貼前車不留空間是一種害人害己的危險駕駛

這............我是真的頭皮發麻啊


Potter.K wrote:
常上國道跑工作事務...(恕刪)

這張看就知道
是警察躲在橋上拍的
只要有經過橋
我都會習慣性的看一下橋上有沒有停箱型車或站人
有的話就減慢速度拉長距離
但說真的
印象裡最近三年來
已經沒再看過了
樓主真是幸運....
沒有人可以回應前面白車有沒有被開罰單
不然大家總認為反正龜速在內線也沒關係
-------
百分之一百不會被開單
Potter.K wrote:
像我最近就收到一張罰單(未保持行車距離)...?恕刪)

既然被拍了, 就乖乖的去繳錢...

那台已經 106 kph 了, 其實也沒龜到哪裡去...

右邊有又不少大車, 也不算故意要擋你.

他要是比右邊的大車, 還快些, 沒有長時間與其並行, 那你要怪自己當時是有點毛躁..

Potter.K wrote:
總是想了解怎麼樣是可以兩全其美的,

趕快更新你的違規照相預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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