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什麼停車費15%那...(恕刪) 你說的名詞"營運權利金" 沒錯 ,但我解釋成停車費。可否也請 obike 繳一下這 15%,那它就有停車的立場,一毛都不繳就要佔地坐生意,怎麼看都是違法。
特性不同,Ubike可以用抽成的方式,廠商不會設樁過量,因為只會賠錢。但是Obike不能用抽成的,否則廠商一定瘋狂投放,反正成本低,多投多賺。Obike要採登記核准制,依投放數量收停車月租,就不會過度投放濫占停車位。然後政府要根據收租數增設自行車停車位,這樣取消汽機車停車位就師出有名,而增設的自行車停車位也可以讓大家停私人腳踏車,一舉兩得。
增加自行車停車位可以解決oBIKE的問題嗎?相信結果會讓您失望。如果我家樓下沒有自行車停車位,我騎回家是要停哪裡?停最近的停車位?那跟uBIKE有何差異?覺得oBIKE方便的人,就是喜歡它的到處可停,但又理性的要求使用人要停在可以停的地方。心裡想著騎oBIKE可以到處去到處停,但又期待大家都能放在"可以放"的地方,可能嗎?
s333625 wrote:你說的名詞"營運權利金" 沒錯 ,但我解釋成停車費。可否也請 obike 繳一下這 15%,那它就有停車的立場,一毛都不繳就要佔地坐生意,怎麼看都是違法。...(恕刪) 我真是笑了"營運權利金"是什麼Google一下就有跟停車費一點關係也沒有obike也跟它八竿子也打不著關係當然你想當趙高玩指鹿為馬是你的事就看01的水準如何話說日前柯市長說過要請obike參與投標如果obike得標了就會付了不過這樣一來Youbike也就被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