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是全部,但希望能互相友善 (新增影像檔)

evolllod wrote:
110沒有用好嗎....(恕刪)


湖口不意外,我上次車子被紅線違停的汽車堵死

打110,結果也只是叫車主來移車,白白浪費我20分鐘在那邊空等

所以以後都直接錄影檢舉了,碰到廢物警察只會浪費守法民眾的時間。
tansywen wrote:
92-6講的是高快速公路的規定,不是一般道路


道處92-6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那一句提到高快速公路了?

有提到高速公路的是
道處92-7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道處92-8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嗯~~你前幾樓說的92條是在說第幾項?
這重機真的很誇張
不知道腦袋在想甚麼
chang2520 wrote:


道處92-6
大...(恕刪)

大哥~你自己都已經貼出來了。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就是因為這裡寫死了才會有樓主遇到的事啊。

也因為這樣才會有不戴安全帽要罰哪條,重機為什麼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不能停機車格、不能兩段轉的原因。
拜託,檢舉給他x!
就算幫大家一個忙!
尬巴銳!下車尬冊,一個洞可以有兩跟屌嗎
kazamisa wrote:


就不多作評論了
...(恕刪)


停一般的機車不一格一車
連重機也不一格一車
拜託一下
tansywen wrote:
就是因為這裡寫死了才會有樓主遇到的事啊。
也因為這樣才會有不戴安全帽要罰哪條,重機為什麼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不能停機車格、不能兩段轉的原因。


安全帽前面說過了,機車本來就要戴安全帽
道處92-6沒說你不是機車

至於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不能停機車格、不能兩段轉
換個方向來看,政府就是不要你跟白綠牌擠在一起吧
小弟不覺得這全是壞事就是了
老實說,這些限制小弟還能接受

嗯,這樣說來的話你們的要求是不能有任何限制就是了?
慢車道優先道停等區都可以騎還要可以自油選擇要不要兩段轉停車也是機車汽車格都來這樣?
chang2520 wrote:



安全帽前面說過...(恕刪)

92-6是高快速公路的規定,不是一般道路。

tansywen wrote:
92-6是高快速公...(恕刪)



92-6那一句提到高快速公路了?或是說92-6規範的是高速公路是要看那?
92-6指高速公路的話前一樓你回我的全都變成廢話了

然後你說的92條到底是指那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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