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rien wrote:毀損抹布還是紙板?...(恕刪) 哈哈...如果真的告得成毀損抹布...我加倍賠你一條浴巾毀損紙板...我加倍賠你一個紙箱台灣還是很多拖累社會進步的垃圾前面有人表示很無奈,住了幾十年的地方不方便停車把住家大概的位置PO出來,相信網友們會很樂意幫你想辦法但是如果只想停免錢的就...
請大家以這條下去檢舉,最少罰NT2,400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3條1項1款違反事件: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者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2400-4800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2400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3200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40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4800備註: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K0040012&LCNOS=++12+++&LCC=2
電動起子其實可以用很久才需要充電一次, 當然別買太爛的就好了,車身號碼除非打開引擎蓋或是車門才有辦法看到, 如果車子鎖起來就無法看到吧,坦白說如果真的大家都乖乖的去租車位, 我相信車位不但漲價而且很難租到,再說到沒車位不能買車這點, 我相信車輛一定會少很多, 但是好壞一定都是一半半吧,台灣很多便利性都是建立在違規違法上, 哈哈, 當你批評這一點, 其實自己也受益者啦,
以前台灣人說大陸是沒自由的地方,人跟人之間互相監視互相檢舉如今台灣也好像也默許這樣的路線...到底是他們退步呢?還是我們進步?最美的風景人...的同理心去哪了?有時候還真想拿起記錄器跟拍魔人...等紅燈壓線或龜速或路邊暫停車紅黃線....等台灣到處都紅線(該不該劃都劃紅線)你有可能買個飲料開去500公尺的停車場付錢停車再走去買飲料或買東西嗎?再說大家喜歡跟日本比...問題是日本有一堆摩托車嗎?騎重機的也都說自己很守法,但我每次走高架就看到重機鑽來鑽去總之肥了收錢的而已...反正它紅線一劃你們就會去自相殘殺送你CD隨身聽 wrote:https://www...(恕刪)
james8985 wrote:以前台灣人說大陸是...(恕刪) 如果你有覺得不該劃紅線的地方畫了可以找里長或當地機關協調調整不是嗎我只是稍微停車買飲料跟買便當又不會怎樣機車為了閃違停頭顱被大車輾爆不關我的事轉彎車塞到內線車道為了閃我違停也不關我的事兩線道被我塞成一線道也不關我的事兩排並排違規停車大家都這樣做啊不關我的事行人因為我違停被迫走到內車道被撞飛當然也不關我的事吸管插了 吸兩口看看好戲 車子發了就走 多瀟灑為什麼會被檢舉?因為違規啊...很多縣市爭取昂貴的軌道建設實際上有在取締違停道路就順了多規劃區域停車系統跟真的在交通執法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