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tw80 wrote:
http://bit.ly/2nkrCVl
18萬......感覺對那些"很有錢"跟"很沒錢"的都沒有用。
怎麼不直接抓去關呢?或是勞動服務。一個星期也好。
..(恕刪)
拒測直接扣人!
扣人至少48小時起跳,因為有"涉嫌酒駕"疑慮!48小時後酒也退了才准離開!
拒測罰金18萬起跳OK,每累計一次直接翻倍10年內不得歸零!(來個五倍如何?不夠就再修法倍率第二次10倍看實際直行成效)
五倍:18萬(48小時)=>90萬(240小時)=>450萬(1200小時)=>2250萬(6000小時)
十倍:18萬(48小時)=>180萬(480小時)=>1800萬(4800小時)=>18000萬(48000小時)
罰金跟限制行動並行!

遇到關車內的經警告告知後不出來的,就連人帶車拖走直接關車內(車門貼封條)48小時!

看你怎麼大小便!!!


個人積分:48分
文章編號:6665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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