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Vitti wrote:車子如果不是太名貴,刮傷如果沒有太嚴重,要我就算了有些事情處理起來,浪費的不是時間跟金錢而已還有最可貴的:心情 很多犯罪就是利用大家息事寧人的心態犯些小奸小惡不會怎麼樣..支持樓主追查真相..
fc056333505 wrote:以後不要隨便拍路人...(恕刪) 如果您是影中人, 且您沒有刮車, 看到這篇會開心嗎?或您有刮車, 但沒被照到, 您會不會想搞回來?生命中還有很多事好忙, 謹慎一點讓生活少一些麻煩.雖然樓主做的是對的事.但在生活中遇到人肉佔車位, 可以教育他, 但真的不要停進去.沒時間去搞這些麻煩事.
ian-hsu wrote:今天在民生東路二段...(恕刪)內容為愛迪達男在我離開不久後,就接近車門處,另一男在旁等待,最後一同離開另有一台比較近的攝影機,店家休息中沒看到 角度不好又不夠廣角, 沒照到車門,雖然很可疑, 沒確實照到也沒用, 期待另有一台比較近的攝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