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行人,賠不完寧願死自己


Even_Ro wrote:
一連串留言看下來 ...(恕刪)


台灣這個社會早就反了,最大的問題在法院,慣性闖紅燈的行人也是牠們製造出來的。

sandg999 wrote:
上路的交通工具 ...(恕刪)


誠心想知道, 汽車的甲、乙、丙保險, 那一種有包含任意第三人險?
不是反不反,而是不是違規法規就可以忽視違規者的性命

造成這次車禍主因是行人違規這點大家認同。

假設性議題,要是有個老人在路邊暈倒,但你遠遠就看到,到底是輾過?還是繞過?還是停下叫救護車?

重點在於你能夠做到怎樣程度而會有所判賠,你可以繞過,可以停下叫救護車,但就是不能輾下去、撞下去。

如果今天行人闖紅燈是你"完全無法避免",相信多數人都會支持車主。

我只納悶當時車速到底是多少?

我能夠認同低速下還是有可能會撞死人(尤其老人跟小孩)

但...自己摔成那樣,頭皮也顱內出血開刀。

在新聞沒提出一個車速前,加上,多數人對於重機印象就是超速,很難讓不知道實情的人認同車主的狀況

蘋果新聞

我個人因為工作需求有三四小時以上都在台北市騎車,真的會按照限速騎車的人其實算很少,車越新、越潮、駕駛又是男性的,多數都是咻一下從旁邊經過 (我車速壓時速表50,gps大概40~45之間)

如果今天法規允許他人違規就可以無視他而碰撞,我看今天最熱銷的車種不是轎車,而是坦克。

屆時不是開得快無敵,而是誰硬誰就無敵。 (因為搞不好是你來撞我啊XD 我坦克,你怎撞都是你死,哈哈哈哈)

Even_Ro wrote:
一連串留言看下來 ...(恕刪)
你要了解世界文明國家就都是這樣規定的,要禮讓行人,不管行人有沒有守規矩就是要讓,並不是行人違規被撞死是合法的,何況有斑馬線,行經路口就是要降低速度注意通過,如果像主題這樣的開車騎車,真的不是撞人就是自己被撞,如果你覺得行人優先是錯誤的,你就不要開車或騎車了,這法規不可能會修改。
連路上移動緩慢的三寶都能擊落重機,國道上的三寶更有殺傷力。

blueled wrote:
你要了解世界文明國家...(恕刪)


沒有說不禮讓行人 也沒說行人違規被撞死是合法的阿..
重點是行人闖紅燈這件事吧...


如果你覺得行人優先是錯誤的 > 你這句應該是基於行人號誌燈綠燈時採用的吧 , 而非行人號誌紅燈以及路人闖紅燈之情況

calvin326 wrote:
路上防三寶,防不勝...(恕刪)


防不勝防? 就是防不勝防....你才更要防啊? 腦袋有沒有清楚些

吃下去的最後都是拉出來....所以你就不吃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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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 不用我來婊你就先有人出來扣你分了!

行經路口本來就要注意,不然你駕照考假的?? 要不要回去翻翻試卷上面有沒有這一條

照你這麼說,我的路權我最大?

今天有救護車衝出來怎麼辦? 你的路權你給他撞下去然後靠北他闖紅燈?
(連救護車都會刻意在路口慢行了.....)

今天有動物衝出來怎麼辦? 你說你急剎危險所以給他輾過去
(高速輾過去你還不是也要翻車)

今天有失智/盲人/幼兒跑出來怎麼辦? 你說你的路權撞死他他活該?

怎麼有腦卻不動一下! 要是行經路口刻意注意有無冒失鬼/放慢速度,一來反應來得及,二來就算撞到也不至於嚴重死傷

真有差那幾秒回家?? 不是他人晚7天回家就是自己

很厭惡違規
行人違規,但法規卻是行人最大 ????
WTF ??
那行人闖紅燈 撞到機車 反而 騎機車的要賠闖紅燈的行人,這太誇張
爛法規
騎車到城市鄉鎮中道路都應該減速慢行注意隨時會有突發狀況...騎太快遇行人,貓狗衝出,物品滾出等都會造成事故!不管如何都應減慢速度,否則很容易發生後悔莫及的事故...對於一些因手頭狀況無法擁有重機須要租車其實其中風險還不少,如租車聽說有些要簽本票(其實敝人不太能理解)預防發生重大事故租車行能盡量避免損失,但除了此點車行保險強制險一定會有,第三責任險是否有?就不曉得了...我本身一定會保第三責任險(包含第三人傷,第三財損,乘客責任險,慰問金,刑事訴訟補貼等等)還包含自己車的車體險(事故修車)保險是沒發生不會怎麼樣,有發生就知道有保險的好處...但不管怎麼樣....騎車慢些,搶快風險增高有比較爽??
最近天氣熱,路上亂象就一堆了,停路中躲陰影處.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穿越馬路的一堆

大家騎車開車在路上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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