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反不反,而是不是違規法規就可以忽視違規者的性命造成這次車禍主因是行人違規這點大家認同。假設性議題,要是有個老人在路邊暈倒,但你遠遠就看到,到底是輾過?還是繞過?還是停下叫救護車?重點在於你能夠做到怎樣程度而會有所判賠,你可以繞過,可以停下叫救護車,但就是不能輾下去、撞下去。如果今天行人闖紅燈是你"完全無法避免",相信多數人都會支持車主。我只納悶當時車速到底是多少?我能夠認同低速下還是有可能會撞死人(尤其老人跟小孩)但...自己摔成那樣,頭皮也顱內出血開刀。在新聞沒提出一個車速前,加上,多數人對於重機印象就是超速,很難讓不知道實情的人認同車主的狀況蘋果新聞我個人因為工作需求有三四小時以上都在台北市騎車,真的會按照限速騎車的人其實算很少,車越新、越潮、駕駛又是男性的,多數都是咻一下從旁邊經過 (我車速壓時速表50,gps大概40~45之間)如果今天法規允許他人違規就可以無視他而碰撞,我看今天最熱銷的車種不是轎車,而是坦克。屆時不是開得快無敵,而是誰硬誰就無敵。 (因為搞不好是你來撞我啊XD 我坦克,你怎撞都是你死,哈哈哈哈)Even_Ro wrote:一連串留言看下來 ...(恕刪)
你要了解世界文明國家就都是這樣規定的,要禮讓行人,不管行人有沒有守規矩就是要讓,並不是行人違規被撞死是合法的,何況有斑馬線,行經路口就是要降低速度注意通過,如果像主題這樣的開車騎車,真的不是撞人就是自己被撞,如果你覺得行人優先是錯誤的,你就不要開車或騎車了,這法規不可能會修改。
blueled wrote:你要了解世界文明國家...(恕刪) 沒有說不禮讓行人 也沒說行人違規被撞死是合法的阿..重點是行人闖紅燈這件事吧...如果你覺得行人優先是錯誤的 > 你這句應該是基於行人號誌燈綠燈時採用的吧 , 而非行人號誌紅燈以及路人闖紅燈之情況
calvin326 wrote:路上防三寶,防不勝...(恕刪) 防不勝防? 就是防不勝防....你才更要防啊? 腦袋有沒有清楚些吃下去的最後都是拉出來....所以你就不吃了是吧?-------------------------------------------------------可悲 不用我來婊你就先有人出來扣你分了!行經路口本來就要注意,不然你駕照考假的?? 要不要回去翻翻試卷上面有沒有這一條照你這麼說,我的路權我最大?今天有救護車衝出來怎麼辦? 你的路權你給他撞下去然後靠北他闖紅燈?(連救護車都會刻意在路口慢行了.....)今天有動物衝出來怎麼辦? 你說你急剎危險所以給他輾過去(高速輾過去你還不是也要翻車)今天有失智/盲人/幼兒跑出來怎麼辦? 你說你的路權撞死他他活該?怎麼有腦卻不動一下! 要是行經路口刻意注意有無冒失鬼/放慢速度,一來反應來得及,二來就算撞到也不至於嚴重死傷真有差那幾秒回家?? 不是他人晚7天回家就是自己
騎車到城市鄉鎮中道路都應該減速慢行注意隨時會有突發狀況...騎太快遇行人,貓狗衝出,物品滾出等都會造成事故!不管如何都應減慢速度,否則很容易發生後悔莫及的事故...對於一些因手頭狀況無法擁有重機須要租車其實其中風險還不少,如租車聽說有些要簽本票(其實敝人不太能理解)預防發生重大事故租車行能盡量避免損失,但除了此點車行保險強制險一定會有,第三責任險是否有?就不曉得了...我本身一定會保第三責任險(包含第三人傷,第三財損,乘客責任險,慰問金,刑事訴訟補貼等等)還包含自己車的車體險(事故修車)保險是沒發生不會怎麼樣,有發生就知道有保險的好處...但不管怎麼樣....騎車慢些,搶快風險增高有比較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