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vinShiao wrote:你的法學常識非常薄...(恕刪) 台灣法律....空空的,恐龍法律國家民智堪憂.....沒差啦....島國可以閉門造車....,沒錢就跟老爸要就好貨寄過去,人就進來!!!也不需要浪費口水討論[重機車爭取要上國道]先找喜歡重機車在2020選上吧!!!
戳戳小老頭 wrote:沒啊, 只是要告訴...(恕刪) 好吧~~~~你要這樣講的話現在三讀過的都能再拿來公投那現在重機國道公投沒過是一定的但就算公投沒過......支持重機國道一樣能提出再公投啊就像電業法一樣永遠沒完沒了~~~~
其實大多數人心裡並不贊成同婚,但並不反對任何人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差別只在於大幅修改民法 vs 另立專法,公投結果已充分揭露,不是誰比較凶悍喊比較大聲就是”對的“.國家是所有人而非少數人的;這是很典型惹毛反方,直接訴諸公投將他們一軍的前例;吵鬧凶悍到反方受不了的時候,法律沒規定反方不能發動公投,前車之鑑擺在眼前,凡事豈不慎之!?
RX78NT12003 wrote:可是現在又有個問題了重機國道經三讀交通部也拿出國三甲數據現在重機違規量減少那麼現在反對的是在反對什麼呢?單純對車種的反對? 不知道, 或許是還無法適應吧?不過我只對你提出的公投相關觀點有興趣而已.
很顯然你一直搞錯重點,重車問題是偏見而非法令問題,扳著臉駡是增加反感而非爭取支持;有哪個車友沒被投以敵視的眼光,惡意的喇叭,甚至停個車就被惡意刮花...,是要跳下車來拿個扳手跟人家打架!?明明車騎得循規蹈矩乖得跟龜兒子一樣,很多人還是沒給好臉色看!早就氣到沒氣了,就連家裡女王也大力反對;這種事就跟環保一樣,垃圾自己撿而不是指著別人鼻子駡,所以我們自己少數幾位車友(包括重機與老車DIY改裝),一致同意以微笑化解敵意,瞪我們叭我們的一律揮手微笑致意,至少可以看到一些不好意思的尷尬表情,其實蠻好笑的,這樣總比一路氣呼呼的好,是不是!?爭取了多少年,才終於等到了重機合法進口,坦白講對於現狀沒什麼不滿意,比起改裝車法令更不友善的現況,已經好太多了!假如真有人發起路權公投...明知道一定輸還是會去投贊成票;明明不少重機族只是騎個情懷,講起來不過是膽小守法的順民,給了路權也不見得有那個種上高速公路去冒險,但爭辯這些毫無意義,化解偏見不是理直氣壯得來的!
戳戳小老頭 wrote:電業法第95條有...(恕刪) 公投是創制與複決,電業法公投就是複決˙,也就是改變現況的公投,既然重機上國道已經是三讀通過,那就表示這是現況,要改變那就是反方要提出公投連署才對,怎麼會是贊成上國道的人提出反對上國道的連署呢??
tansywen wrote:公投是創制與複決,電業法公投就是複決,也就是改變現況的公投,既然重機上國道已經是三讀通過,那就表示這是現況,要改變那就是反方要提出公投連署才對,怎麼會是贊成上國道的人提出反對上國道的連署呢?? 我知道啊, 我只是要跟R大說明, 不是三讀通過的法條就不能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