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time168 wrote:
在台灣,除非你是靜止狀態、或很明確的情況才會0%肇責~
哪天「超跑硬擠進你的車道」造成擦撞,你可能都要吃個2:8之類的肇責...
然後因為別人犯的錯,因此要增加開銷保一堆超額險..這不是很矛盾嗎?!
要講公平原則,就應該看誰犯的錯多,「責任比較小的一方賠償設個上限」才對~
例如超跑8成肇責,賠給平民20萬,那平民賠給超跑的就不應超過20萬之類..
ps.這也適用於汽車vs機車的情況
這才是台灣現在最嚴重的問題
想要0%的肇責的機會真的很嚴格
對方突然插進來讓你來不及剎車你都還是能吃個未注意前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