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888999 wrote:
看圖片處理這種芝麻...(恕刪)
法條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我路上遇到只要不趕時間必定等3分鐘送他2400罰單

幾個重點
1. 不一定要全程錄影,3分鐘的檔案大小幾乎沒有哪個縣市的檢舉網站可以上傳
最簡單的方法是間隔超過3分鐘的照片2張,建議車頭車尾都要,各拍1張
再不放心的話就隔30秒到1分鐘就拍,連續3到6張,讓某些ooxx承辦人沒有理由退件,讓違規魔人也無法亂凹申訴
我就真的遇過承辦人回我
「你間隔3分鐘2張照片,他有可能開走再開回來停在原位置,3分鐘後又給你拍到阿」

2. 送件相片記得要自行打印時間,類似app很多不贅述
另,除了打印時間以外,相片不要額外修圖,否則很容易會被退件
我有時會用PhotoCap的放大鏡功能讓車牌放大,但上傳時都會附上原檔
3. 如果能拍到駕駛座無人,1張就收工!
但路上多的是隔熱紙烏漆麻黑的,可遇不可求
而且承第1點後半段,如果不趕時間建議還是3分鐘2張
免得少數ooxx承辦人跟違規魔人扯說諸如彎腰撿東西之類的鬼扯理由
4. 行車紀錄器錄到併排車輛駕駛上或下車,只要擷取該片段也可以成案
手機錄影除非用特殊app不然一般不會打印時間,也很可能被退件
5. 如果不到3分鐘,無論是剛好違規人開走了或者無法等到3分鐘
可以多拍幾張,加上錄影,有機會用併排臨停送件成功,併排臨停罰600,雖不及2400但總是要給這些垃圾一點教訓
第55條第4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祝你檢舉成功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旁邊是整排機車格, 就不是緊靠道路了, 可以檢舉並排, 罰則更重如下:
*************************
停車規定
停車時,應該依車輛順行方向靠緊道路右側,單
行道則應緊靠路邊停車。
停車時,車輛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人行道邊緣
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臨時停車時,則不
得超過60公分,大型車輛則不得超過了100公
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或臨時停車時,則以左側
輪胎為準。
違規停車經逕行舉發,駕駛人不在場或未能將車
輛移置者,每逾二小時,得連續舉發。經當場舉
發者,則不受時間限制。
不得併排停車
不得併排停車,違反者處罰新臺幣二干四百元罰
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