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hon wrote:
在鄉下地區開這種廂型車的人,應該不少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
老年人聽力不好,反應又比較慢,影片中也看不出有擋住救護車達17秒鐘之久(影片35秒-52秒),
應該不是要惡意阻擋救護車,和以往印象中阻擋救護車的情形差異甚大.
開救護車有優先權,但也不該好像拿了尚方寶劍,看到不順眼的人就砍他一下.
好家在,我不在台東出沒!
認同+1
就我的觀察
看影片中,36秒處明顯對向有車過來,41秒處車陣通過
44秒處第二群車輛會車,47秒車陣通過,接著48秒對向還有2台車通過
51秒樓主超車,而且前車有明顯往右靠
"在讓車的同時,也要注意是否會造成自己的危險(路況是否許可)"
前2群車陣通過時,對向車他們都在自己的車道上,小貨車就算往右邊靠
空出來的距離是否能讓救護車安全順利的通過?
我不敢下定論,畢竟鄉下道路小動物多,誰知道會有什麼突然衝出來
48秒的2台車,明顯都有避到機車道,再加上小貨車往右靠,這是確定救護車可以安全通過的
palihon wrote:
在鄉下地區開這種廂型車的人,應該不少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
老年人聽力不好,反應又比較慢,影片中也看不出有擋住救護車達17秒鐘之久(影片35秒-52秒),
應該不是要惡意阻擋救護車,和以往印象中阻擋救護車的情形差異甚大.
開救護車有優先權,但也不該好像拿了尚方寶劍,看到不順眼的人就砍他一下.
好家在,我不在台東出沒!...(恕刪)
還扯甚麼老人,看了就覺得好笑
我送最多的就是老人. 老人何必為難老人? 老人如果無法符合交通法規,更應該吊銷駕照.
最常聽到的就是家屬坐在副駕駛座一直碎碎念說怎麼都不讓路
還遇過地方大牌人士的家屬整路錄影蒐證勒
還有這台車是雲林的牌子,106年才領牌,自己上有償利用網查
九成不是甚麼老人Vyrus wrote:
認同+1
就我的觀察
看影片中,36秒處明顯對向有車過來,41秒處車陣通過
44秒處第二群車輛會車,47秒車陣通過,接著48秒對向還有2台車通過
51秒樓主超車,而且前車有明顯往右靠
"在讓車的同時,也要注意是否會造成自己的危險(路況是否許可)"
前2群車陣通過時,對向車他們都在自己的車道上,小貨車就算往右邊靠
空出來的距離是否能讓救護車安全順利的通過?
我不敢下定論,畢竟鄉下道路小動物多,誰知道會有什麼突然衝出來
48秒的2台車,明顯都有避到機車道,再加上小貨車往右靠,這是確定救護車可以安全通過的...(恕刪)
再凹啊~
反正此案9成會上法院,我會繼續追蹤司法判決書檢索系統.
1年後再來更新,打臉你這種人

難怪
島會被富比士雜誌評為開發中國家,整棟樓看下來,你這種人還真的不少. 看來是實至名歸~ (而且我說開發中還高估了,原文的 Not Developed 應該是要翻成未開化國家
)https://www.forbes.com/sites/ralphjennings/2015/12/08/five-signs-taiwan-is-emerging-not-developed/#1f510be73811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
應變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一、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
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
消防水帶。
二、在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之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
讓,並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
三、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
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並作隨時停
車之準備。
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
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
停車之準備。
五、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之車輛應駛離至不妨
害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進動線之地點;同向以外未進入路口車輛應減
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以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