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新增警方回覆舉發)支持梅雨季節下雨天就是要檢舉,不禮讓行人必檢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都沒有,本人決定低...(恕刪)


重點就是"永續"

常看到一些家長教小孩

一次不聽, 兩次不聽就放棄, 第三次小孩就知道父母妥協, 錯誤的行為就變被許可的行為

秉著"擇善固執"的態度, 一次不聽, 講兩次, 兩次不聽, 講三次,..., 100次不聽就講101次

有些人慣性的違規, 也可能一點不在乎罰款, 但違規100次就檢舉100次

事實上多數的人還是會怕(可能罰怕, 也可能被家人罵怕)

記錄中一年內被檢舉20次以上(同一個行為, 同個地點差不多的時間), 最近2周已經沒再看

有可能真的改掉違規的習慣, 也能故意錯開時間

檢舉就是比氣長, 一定會有改善的(即使0.1%也好)
changhou wrote:
檢舉就是比氣長, 一定會有改善的(即使0.1%也好)


真的,

一天進步0.01,

也就是1.01,一年365天,

1.01的365次方約72!(直銷都是這樣鼓勵大家)

72倍的進步喔。

檢舉的路上,多數人選擇默默進行,都是很讚!

而我選擇公開教學、公開鼓勵,

於是就成為箭靶,

01還有人留言說什麼沒P眼的來人身攻擊...(沒檢舉一樣會沒P眼呀)

我還是用永續檢舉的,

直到執法者願意主動執法!


changhou wrote:
至少就需要一點點對3C與法規的了解, 重點還要有時間!!
所以更有可能是一些有錢有閒有能力的中高階層才會願意去作(當然這也是我的推理...不是猜測)


說什麼檢舉者小時候怎樣....

會留言的帳號,其人絕對應該是收罰單收一堆的違規神人!

他可以推論,

我也可以這樣推論呀,

我只相信:

不會譴責為違規者,卻留言譴責檢舉者的這些人,

保證!絕對!100%!

一定是沒有判斷是非能力之人,

這種人生活中不會辨別是非,甚至目中無法,

腦袋等級本來就不同,不用太在乎啦!


再次支持併大,

剛剛去散步,

又看到一台搶快要左轉的車,差點撞到人行道上的行人,

再扯 A 柱啊,

根本就是搶快,只看對向的車,強行切西瓜,

人行道上的行人算什麼,根本不在意不想看,






再次支持併大為交通安全所做出的努力 !!!
Jack 你好棒 wrote:
再次支持併大為交通安全所做出的努力 !!!


感謝支持,

也感謝您願意分享,

在此處被愛交通違規魔神攻擊的箭靶上,

可能您也會受波及,無視即可!

練練心臟強度,看看酸民水準,

就是督促自己進步的動力!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感謝支持,

也...(恕刪)

支持樓主+1
自己有次經驗是,貨車看到我正在過斑馬線,反而是加速衝過來台灣駕駛水準之差,到處可見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05853
被百姓追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605004147-260402?chdtv
被警察討厭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52448
被法官糾正
特別摘錄一下.....
法官認為,張女丈夫的陳述值得舉發機關、裁決所、立法和司法機關謹慎思考;另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張女長期被人監視、關注,卻不知道是誰在監看,明顯隱私權嚴重受到侵害,若以同理心看待,也會覺得個人所受憲法保護的行動自由、私人活動、隱私權等基本權利,不應該被道交條例第7條之1所過度侵害,有違憲法比例原則。

sony0217 wrote: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05853
被百姓追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605004147-260402?chdtv
被警察討厭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52448
被法官糾正
特別摘錄一下.....
法官認為,張女丈夫的陳述值得舉發機關、裁決所、立法和司法機關謹慎思考;另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張女長期被人監視、關注,卻不知道是誰在監看,明顯隱私權嚴重受到侵害,若以同理心看待,也會覺得個人所受憲法保護的行動自由、私人活動、隱私權等基本權利,不應該被道交條例第7條之1所過度侵害,有違憲法比例原則。


很多人看新聞都沒看到重點:
(1).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05853
被百姓追打

重點:長期檢舉附近違停,但自己也違規
把檢舉當作挾怨報復的工具,活該被打


(2).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605004147-260402?chdtv
被警察討厭

重點:其他縣市應該學學新北市 用 APP 新北市iPolice檢舉,警察可以在所內吹冷氣開單!又不用得罪人。

(3).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52448
被法官糾正

重點:我有看到圖片,當事人把住家圍牆內凹,停車,

個人檢舉不是目的,希望不要讓一些自私鬼,讓大部分的人暴露在危險中!

甚麼時候台灣才能跟以前我們小時候一樣,小學生上下課可以自己走路回家,不用家長接送!






鍵盤打再多字都是假的,唯有罰單才是真的!








一變綠燈就直接切西瓜左轉,把行人當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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