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lo94081 wrote:既然來這裡上傳討公道...(恕刪) 沒錯為啥要無條件接受酸民洗臉?得等到別人發生車禍才能PO上來? (生命都有危險了還能上來打鍵盤嗎?)虧你還有小孩...反而是你這種毫無道德觀念的酸民才該閉上你的臭嘴。
回樓主,這個可檢舉,檢舉成功率很高,幾乎100%成功率,如貼身違規超車,罰單好像是3000元起!像這種的,違規超車,貼的是它車喔,偶爾丟丟紅單,長輩都表示不滿就要處理它一下,花個5分鐘上傳檢舉,國庫有50%機率入帳3000元。
樓主真的不用跟某些人再戰下去了,在01,只要PO出來的影片是在內側車道的,不管塞不塞車,某些人都先高潮再說這種切法我檢舉過兩件,兩件都成功,我也沒任何閃避動作都是檢舉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收到檢舉成功的mail真的只有爽一個字不用管別人說檢舉會不會成功,成功就給他教訓,不成功就算了,你沒任何損失
遇到前方車陣停止時,樓主你不是也切出去了嗎?別人切你,就哀哀哀,你切別人呢?且還是在前方車陣整個減速時換車道建議你,下次看到前方已經雍塞時,而你剛好在減速帶時,不要變換車道,速差超大,很危險要切,等進到所有車輛都慢下來的區域,再去切
lch0564 wrote:遇到前方車陣停止時...(恕刪) 樓上的,右後方100公尺都沒車,為何不能變換車道???會被檢舉是太過份,切到貼身貼車剩下1個車身長度內....,要100%檢舉成功要半個車身,時速近百貼到剩下2公尺欸!這類型的違規,就跟為保持行車距離一樣,會被開單都是太過份,法定50公尺車距貼到剩下10公尺內,否則於高架橋上拍照的警察,為了避免麻煩也是會放水,有點爭議都不會開單。如這種狀況,都開到GPS速度117,也是被暴力逼開!被硬逼到內車道,準備回切錄下車牌號碼檢舉時,結果這位仁兄急減速龜在後方!逼得我花300元自D修好舊的機器,於車尾補一台行車記錄器。
a153422022 wrote:自行看17樓要講安全距離還可以再拉更大到5個白線,但實際拉開距離到5個白線又要被說龜速,你覺得要怎麼開? 所以我說了我不認為樓主是龜車,而且對方切車位置太近但是本來就沒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就別拿保持安全距離來說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