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梨花聽海棠 wrote:我為什麼要踩剎車冒...(恕刪) 那你也不用從107km/h 看到左車即將右切你就猛加速到114km/h..故意去關門.關門雖沒成功.. 但兩者的行為都蠻經典. 因為只要一個閃神判斷不正確, 兩台車就會在高速公路上演陀螺了.話說回來也是要謝謝你冒著危險刻意加速製造陷阱讓對方跳,爾後檢舉成功也是了不起的行為!我們欽佩你!
在國道開車最討厭樓主這種忽快忽慢的,跟在後面你就慢慢開,要超車了你就加速不給超,每天都會遇到。同樣一條路,你有權利開慢,我也有權利開快,我更有權利超車。故意擋人不給超,究竟是什麼心態????樓主可不可以說明一下您究竟是什麼心態呢?這個疑問我一直無法理解....
maxwu123 wrote:你不要再凹了~~明...(恕刪) 你弄錯一件事,讓是禮讓,不是義務但剪車頭是違規,法律有規定不可以剪車頭,但沒規定要禮讓人家剪車頭急急忙忙切進來,然後又龜在路線上的爛貨看得多了,是我我也不讓
Prada1024 wrote:其實你說這句話就自...(恕刪) 蠻認同P大說的,不想讓就說,可以不用那麼裝得很平和...還po上網討拍檢討對方得到認同感?講得一切很理所當然,但結果卻不是,車速還可以追上去,是有多順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