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戀旋律 worte:
個人是覺得超速不是車禍的主因...(恕刪)
抱歉,這是錯誤的觀念。保持適當速度是讓其他人能正確估計你的動向的重要依據。
隨便舉個例,從一個巷道準備要轉到大馬路時,在轉入之前常常因為路邊車輛、行道樹、建築物騎樓等等因素,大概只看得清楚大馬路上50-60公尺的距離,這個距離內沒車就可以放心的轉入。有人說騙人,他可以看到好幾百公尺,當你可以看到幾百公尺的距離時,你的車頭一大半已經進入馬路的車道上了。如果以市區馬路上時速40公里的限速來看,大馬路50-60公尺以外的車輛還有5-6秒的充足時間反應,如果時速80在飆的話,自己算算還剩多少秒的反應時間。
有太多其他的狀況都會讓一般人無法準確估計遠超過正常車速的汽車的動向,這時發生車禍,當然超速是主因。
你可能會說那你要準確估計別人的車速後再做適當的反應,人家車速太快的時候就不要搶。問題是車子很遠的時候,這輛車子是快是慢根本很難估計,等到你發現他超快的時候通常已經近到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