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吧,酒駕只是交通違規的一環】警政署的抓酒駕記功嘉獎終將害死一堆員警!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認同殉職警察的執法...(恕刪)


這事警政署最好笑的是有臉在網站上反對嫌犯被限制住居,

這毒駕嫌犯可是滿足自首要件,沒羈押必要,警政署不懂法嗎?

真愛同仁教範好好寫, 執法sop好好定,不然署長也該下台了,

多久? 走了兩個警察了吧~

有起訴殺人罪嗎? 那個律師去幫忙? 過失殺人才是合理罪名。
卓越散景 wrote:
喔對了,勸你這位敗類...(恕刪)

說的好,樓主真是欠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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