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錢不做事的公務人員 <出圖了>

ryan00014875 wrote:
這件你怎麼看?...(恕刪)

額 人家都告訴你這麼詳細理由為什麼不開 我還要看什麼?
你不也是覺得你檢舉了違規
他媽那些公務員就是給老子開單就對了
理由什麼的我才不管
人家檢附不開的理由
你偏偏無法接受 只能上來哭邀為什麼不開
不是很弔詭嗎?
覺得世界要繞著你轉?
mazdaspeed95 wrote:
在下檢舉必附上時間、...(恕刪)


但是很多台湾鲷不这样想,附上一张自以为完備的照片,就认为警察一定要开单,警察通知要補正,卻说警察没在做事?这警察真雖小。
聽說 只檢舉不繳稅的廢物也蠻多的

不做事這那有什麼?我認識一個公務員,中午才來上班,三不五時公出,上班不到一年,就請三個月長假...
或許下班時間開直播做直銷才是他本業吧!
bbsguest wrote:
假設事證明確,承辦員...(恕刪)

所言甚是
大大果然是明理之人 
資料不齊全 檢舉容易失敗 當事人也會不服氣
員警又不是只辦這件檢舉 什麼事情都要員警當重大刑案去查嗎
我之前也檢舉很多次 但大多不舉發,
只有那種違規很誇張的才開單。

我的理解是

警察也不好當⋯
開太多罰單反而引起民怨,他壓力更大

路上小違規一般員警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要太誇張 警察一般也不會去刁難民眾⋯
自己舉證沒做好..都回覆你請你補件了..還酸別人不做事.

大概又是以為繳一些稅金~就以為全國公務員都得舔你皮鞋.~都要照你方法做事.

真把自己膨脹到看不下去.~
檢舉違規、違法是好事,但為檢舉而檢舉不就變成靠檢舉為生的檢舉魔人?
被人知道可是會被圍毆喔~
GeorgeS wrote:
2. 另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 ...(恕刪)

G 大,您提供的這句,

要有駕駛座的這句,

它在前頭寫明了啊,

是違規停車者,

違停,

所以 " 臨停 " 不用拍到,

我至少成案 1,000 件了,這些員警絕不可能在胡亂開單,

有要求我要拍到駕駛座的,只有 3 件以內,

您覺得,其他 997 件,承辦員警敢無所本而亂開單嗎 ?



先前有某大指出,

內容如下 :

某公務單位交通會議,討論開單標準,

內文中有提到,若無法確認是 " 違停 ",或是 " 臨停 ",則開出最便宜的 " 臨停 " 為宜,

連這個都不知道的員警,被申訴剛好,

我也只遇過一、二次,轉市長信箱後就改開單了,

市長信箱絕不可能只為了討好我一個人,而要求警方改變開單規則,

而是它原本就該開單,

道理很簡單,

不確定是罰違停 900 ,還是罰 臨停 300,

那麼就至少罰 300,

這樣才合情合理、勿枉勿縱,

假如因為不確定是罰違停 900 ,還是罰 臨停 300,

就因此連一塊錢都不罰,

這是對不起其他守規距的用路人,為最愚蠢之政府無誤。
幹嘛浪費時間檢舉

直接幫他烤漆裝飾一下就好了

反正這是一個比誰比較壞的社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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