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大戶 wrote:我覺得如果撞到車門輸...(恕刪) 撞到車門,代表車子走已經先過一半,是機車沒注意或過快撞上,車子負責%數會比較小在不考慮其他因數,車子與機車碰撞,以車子長度中間為50%算,撞擊越往車頭負責%數越多,越往車尾負責越少
為了這個還特意註冊.......我只能說,今天不管鄉民們怎麼說(就算99個說你對)他們都不是法官因為最後上法院還是以法官所判的為主更何況你的交通法規常識還真的是有夠.............建議要不要先去了解交通法規而不是上網取暖這才是比較實際的也才會對你有所幫助(至少上法院知道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大大您好,小弟已經看剛影片了。關於這個情況,您是全責。小弟在今年四月份也是這樣子。但小弟是騎車,是車身接近車尾排氣管的位置被撞。小弟是全責,因為轉彎的時候沒有停下來,而是慢速前進。既使對方有超速,但是沒有肇責。鑑定單位告知小弟,他們只以路權做判斷,其他因素不會考慮。如果是10萬以內的金額,能和解就和解吧。小弟這邊也是賠了10萬(挫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