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9110583 wrote:針對以上各位的發言我(恕刪) 現在就是他有受傷,你要跟他要錢他就告你傷害。你要自己吞下來息事寧人還是賭一口氣大家來互相傷害你自己可以決定,這種事沒有答案,畢竟每個人在意的點不一樣。
s9110583 wrote:所以我要求是不是能先幫我的輪胎換好,後續其他的問題再委由保險公司處理...(恕刪) 憑什麼肇責比例都還沒出來就要對方先給你錢換胎?看你的內文他也沒先跟你要車損+醫藥費吧一般會當下付錢就是現場和解吧
過失傷害是刑法違停與否、肇則多少那是行政法兩者分開算的,你不管停車在哪裡怎樣客觀上一般人可以預見到你佔住了唯一一條車道其中的半公尺,是會影響到行車安全的算你過失已經很客氣了,否則要說你放任事故的可能發生,並且事故業已發生說你是間接故意都可以
s9110583 wrote:但對方如果是打算從我身上撈到好處應該也是不可能的。至於樓上回覆經過的車都要踩上雙黃線才行這句話有點誇張,剩餘車道與雙黃線距離最短也有2M,一般就算休旅車要過應該也是輕而易舉的事,除非樓主開的是聯結車吧~(恕刪) 對方是不是要從你身上撈好處我是不關心啦,但你說剩餘車道與雙黃線距離最短也有2M,是有拿尺量嗎,就當是有2m好了,一部車的寬度至少1.8m,再加上兩車相會的安全距離50cm,你自己算一下這樣會不會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