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04 wrote:日本看的到,英國看的(恕刪) 其實是各國的駕駛者都有A柱盲點的問題,例如以下的連結。重點是駕駛者要克服,不得以此為藉口。既然有此問題,轉向時要更小心,不然不應該駕駛車輛,相對來說,交通設施要設計成不易因此盲點而出事,例如斑馬線從路口退縮就是,這時車子 比較正面,受A柱盲點影響較小。凡事僅靠小心,危險就升高。A 柱盲點的問題殺人的A柱-給英國駕駛者的建議如何避免A柱盲點的影響消除A柱盲點:因為OLED螢幕可扭曲,所以這個發明應可以容易實現,使A柱再無盲點。順便回答樓上,如果沒有盲點,就不需要這種發明了。Volvo 10幾年前已經做過樣品,可惜以當時材料不易量產,現在應該可以了消除A柱的發明
Loompster wrote:很多身高不高的喜歡開大車,自己小心點。還有很多人愛邊開車邊玩手機,很多...現在出門自己小心.. Loompster wrote:自己要邊走路邊玩手機的,怪誰?有的還斑馬線走一半突然回頭....(恕刪) 是啊!邊走路邊玩手機要怪行人自己,別人邊開車邊玩手機撞到行人也要怪行人自己不小心,反正坐上駕駛座我最大,都是別人自己不小心,這就我說的耍流氓耍無賴。我當然知道不必為了捍衛路權用生命去跟那些劣質的汽車駕駛賭,但我不會講這種看似務實但實際偏頗的話。因為這類論調只一直著重檢討行人自保之道,卻也在潛移默化中轉移了問題焦點,減輕了汽車駕駛人的罪惡感、責任感:「開車本來就是死角多,我沒法面面俱到很正常,你行人自己也要小心不然被撞到也是你倒霉」然後就更容易發生事故。
壓力鍋 wrote:Loompster ...(恕刪) 自己的生命自己顧,為什麼要交給別人幫你注意?撞到了,駕駛說什麼擋視線,法律有因此減輕了嗎?並不會!那你管他講什麼藉口,行人要做的就是注意路口,快速通行,而不是一副死他媽的最大蠕動前進,那天踢鐵板被撞,不意外!
imlkt84 wrote:行人過馬路有沒有玩手...(恕刪) 怎麼沒差?因為行人穿越道路不專心,蠕動前進,又變紅燈,卡在路口進退不得。怎麼沒差,那這樣的行人,跟奧客有什麼兩樣?PS:奧客定義之一!付錢最大!: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