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睿老爸 wrote:
是呀~~也許30年前(恕刪)


我怎記得30年前
假日路上都飆車族砍人
半夜不是那麼安全
綁票撕票時有所聞, 有錢人都很低調, 不像現在很敢炫富..


資訊流通慢讓你產生人心純樸的錯覺吧........
應該說你違規了三十年才收到第一張罰單吧

上路的時候最討厭這種違規
到底你是要切虛線還是不切
你到底甚麼時候要切候車完全都不知道
所以當然要打方向燈
常常遇到這種的覺得他沒有要切,就準備要超車
結果他就切了
開車30年,呵呵,又要來吃過的鹽比別人吃過的米還多了

錯的事情就算開300年還是錯

po這篇上來是想?
有空要多逛01補充知識...

記得最早有人被檢舉這個PO文在這有引起一番熱議
我也是那時候才知道要打方向燈
只要是切換車道都要打燈 機車也是
kilo28611 wrote:
千錯萬錯還是檢舉達人的錯
開車三十年.....倚老賣老
開車依循的是交通規則
不是你自己的認知




有要換線就要打方向燈, 不是開車常識?!
天 天 開 心 !
睿睿老爸 wrote:
,原來中和交流道沿著路靠右邊走,還是要打方向燈~~
雖然覺得似乎很奇怪~~也沒注意沿著路走,這種狀況也要打方向燈~~


原來30年前不用考駕照...

變換車道不用燈號提示後方車輛嗎?XDD

沒有違規魔人 就不會有檢舉達人
花了30年才知道跨線就要打方向燈我也是服了你
開車開得久不代表你的開車方式跟習慣就是對的
沒被檢舉只是運氣好而已,被檢舉是剛好
也代表台灣以往的考照制度真的問題很大
違規的人沒什麼立場叫別人多一點包容
就是自以為的人情跟包容才養出一堆馬路三寶
很多人是聽不懂人話的,就是要繳罰單才會痛
前陣子才拍到一台國道連續換三次車道不打燈
直接讓他收罰單3張共9000
一看到剛剛特有種玻璃心碎經不起異論~~~真是爽快

違規30年才收到第一張也夠厲害了.....................該頒獎頒獎了只是不認識不然請他吃雞排奶茶
煞氣a婷婷 wrote:
應該說你違規了三十年(恕刪)
劣法易罰, 開放民眾取締, 同時也挑戰了法規的設立原則.
很少看到檢討法規合理性的層次.


mingxing37 wrote:
檢舉達人是法家治國

說的太委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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