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常常會在那邊那測速槍
太快太慢都要注意欸
超速比較便宜
太慢要罰6000
肖杯子 wrote:
既然,我們都選擇要超...(恕刪)
殺破狼~丹 wrote:
超完車打方向燈準備讓出來超車道給你,很好的觀念啊
而且他切換車道前,有先CHECK過後照鏡,看見樓主已經鑽過去
才繼續直行
如果L車沒有先看見樓主而繼續切回中線的話,樓主大概已經上社會新聞了
倒是樓主明知旁邊有貨櫃車,還貼上去(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變換車道也未與被超車輛(貨櫃車)保持安全距離就強行切入
自以為技術很好,但只要一點小小疏失,就是害人害己
建議樓主超車時請保持良好駕駛習慣
不要貼著別人車尾超車,不要未與被超車輛拉出安全距離就超車
可否?
一點小小建議,您不妨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