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999 wrote:
去年6月我兒子從陸專畢業掛階,分科在裝甲兵學校受訓,
受訓期間近年底某星期三晚散步假,,有2位要好的同學騎機車在回學校途中,
因車速太快失控,被載的死亡,載人的受傷,,
死者家長在殯儀館對載人的同學說了什麼感人的話就不說了!
版上一堆覺得跟朋友求償不應該,很少批評朋友闖紅燈這件事。台灣人怎麼了?真的要死人了再來說什麼願來世再做同學之類的感人的話嗎?
如果是我害朋友受傷,不用朋友開口,我自己就主動負責。如果是朋友不小心害我受傷,我承擔得起的範圍內會看對方是否有心負責而減少/排除向對方求償。做人是互相的,受了傷自己養不起自己又講義氣不求償,養自己的家人就活該倒楣?
義氣是三小?義氣是你自己擔得起後果再來講的東西。擔不起就別在那邊裝逼!
個人積分:109分
文章編號:775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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