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白線「超線30cm」 遭開4張紅單2千4

mikewo wrote:
以前在新竹檢舉汽車違規,車輛差不多3/5的車身都在白線外了.
警察都還能說 停白線沒違規!!恕刪)


有時候會遇到睜眼說瞎話的承辦員警, 往上級單位申訴就對了
m6578900 wrote:
隨後您就會發一篇文:
全台檢舉摩達這麼多
為什麼這個路段沒有被檢舉到
還我(家人稱謂)來!
檢舉摩達哪有全台啊
只有三個啊
你都沒有好好看文
太久沒FOLLOW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了, 誠心詢問{汽車40CM, 機車30CM}的相關規定在那裡查得到?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只是鬧了笑話,白線一張罰600,我們這邊停紅線內一張罰300
請問交通規則是怎摸訂的?
紅線比白線便宜?

請問檢舉摩達
這交通規則是怎麼訂的?
會不會有誤會?
本人在此論壇不回應智商奇怪者的問題。

55條與56條都不知道,笑死人。

我剛剛去忠孝街檢舉了十幾台違停,

愛違停秀下限,無恥證明。
既然是新北,
交通隊應該開罰單時很心虛,
新北到處都是違規亂停的機車,
檢舉才罰不檢舉不罰,
應該很心虛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中和喔,我開始天天去(恕刪)

新北認真檢舉起來,
不知道是你會先手軟還是警察會先手軟?
隨便一條街過去都上百台違規停車

(或者是居民會先暴動)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本人在此論壇不回應智商奇怪者的問題。

55條與56條都不知道,笑死人。
併排停車大謝謝啦~
我把55條與56條都找出來了
可是還是看不出來
為何紅線比白線便宜耶?
麻煩再教一下啦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stoak wrote: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55條是開違規臨時停車,所以處罰300-600

56條是開違規停車,處罰600-1200

差別在於你拍照檢舉的時候,如果只有拍一張,送違規停車就只會開罰55條

因為依照照片她可能只是違規臨時停車,也許下一分鐘就有可能開走


但是你如果拍兩張照片,然後照片的時間間隔3分鐘以上,就會開56條違規停車
yuffany wrote:
新北認真檢舉起來,不(恕刪)


居民不會暴動啦,

我相機拿出來拍,很多居民都是默默在看,

因為厭惡違停的絕對比處處違停的渣多十倍。

敢動我我現賺幾十萬,

不會暴動啦,

愛違停幾十元都不想繳,

這些違停腦袋都知道動手要賠幾十萬,

之後收到罰單氣好久,

自作孽,愛違規違停者真是腦袋歪歪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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