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法規都不遵守 ? 都是叢林法則 , 佔到就是你的 ? 先搶到 就不離開 ?
完全沒有路權概念 ? 也完全沒有法治觀念
1.跟你說過了,不要自我強迫,也不要逼使他人跟著強迫。不相干的討論,就不需要一再重複貼上你自己的其餘主張。
2.你的圖二,是台灣的高速公路嗎?貼上台灣的速限標示,如果不是,要事先說明為何為宜。
3.你只要回答我:「在台灣,高速公路上,中內線幾乎無車輛,或3百公尺內僅有零星幾部車子。一部開在最內線以錶速120(gps110)持續行駛,請問,有無違規?」以何條例裁罰?不要說沒有這路況,你只要在南二高南下350公里之後,晚上12點之後,你來開看看便知道。
4.台灣是法治國家,啥是叢林法則?台灣高速公路肇事率在全世界是前段班還是後段?(待補充)多數人民以服從法規為依歸,你可以去抽樣調查,男女不拘,需有駕照者,年齡18至75歲間,有多少比例者開在高速公路內線,錶速120,有被後方車輛閃燈求讓道?或者任何時段內,錶速120,有多少車輛會在高於此速度行駛?當然有,但比例是多少?答案會讓你很傷心。
的確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