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yvet wrote:對於一個10公尺外就有停車位,還是非得違規停在店門口的台灣人來說,要他們遵守什麼規定都很難... 真的就是一群自私又沒見識的駕駛想停車的時候:「停一下買東西,有礙到你嗎?! 繞過去就好了啊! 你就不會違規嗎? 檢舉魔人!」開在高速公路上的時候:「我照錶速開,比我快的都是違規超速啦!可惡的飆仔,憑甚麼讓你過,當然堵死讓你在後面慢慢排!」
快樂上學去 wrote:你很幸運 0% 肇責...(恕刪) 你又錯了,零肇責不是就不用給錢,你如果有保慰問金,保險還是會付15萬左右的慰問金給對方,對方還是會威脅你要告你,一般零肇責,檢查官不會起訴,可是還是有機率,所以就看你要不要賭,如果對方要死不死,你還是希望趕快合解,不然這期間死了,就算你沒肇責,目前法律會先起訴,所以你會想付一筆小錢先解決。所以不是付錢是因為有肇責。
小型車的安全距離是"速度除以2",時速100的情況下離前車要有50公尺的距離50公尺約莫等於11(平均算一台車長4米5)台車左右的距離但你知道,真的要在平日上下班的國道這樣做,最後會有什麼結果嗎?就是你時速100公里的情況下保持著,所謂適當的安全距離....然後就會有車直接切入你的車道,此時你"可能"只與前車的安全距離剩4台車剩至更短,然後...你為了在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你自然就會在放慢速度(不然安全距離怎麼出來),然後因為你速度慢...安全距離慢慢拉開之後,就有"很大的機率"會一直重複循環的被超車。結果是什麼就是?我覺得開車的人就維持110公里開,怎麼可能會變慢速度,要超車的人就用150超車啊。所以根本不會變成烏龜車。變成擋路車我相信。
1 裝設龜車測速器 或交警全天候龜車照相(當然 交警要辛苦一段時間)日子久了 就不會有龜車了 就像超速照相一樣2 提高速限3 請普及文宣 及 駕訓班務必教導 真的有些人 不知龜速在內線是違規的4 請牛頭牌賣車子給客戶時 順便請業代告知客人一聲5 大家彼此尊重
品茗 wrote:我覺得應該優先取締...(恕刪) 其實是因爲路上車型不同,所以速限不同,要解決就是限速要一樣。例如我跟在大車後面大車時速90我嫌他慢所以我就會變換車道。若大車也用時速110跑我也用110跑我就沒有必要變換車道了。其實有定速的話就全部用定速車速都一樣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