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力!9月1日起路口交通安全大執法強力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

南無水蜜桃 wrote:
警政署通令各縣市警察(恕刪)

期待台北以外的縣市...
為期一個月..??
跟打黑掃黃差不多...
意思意思就好了
看到為期一個月就想笑
平時就該做的事

薪水也只給這些公僕一個月
一個月…然後希望大家都學會
南無水蜜桃 wrote:
警政署通令各縣市警察(恕刪)

轉型正義 退三步
讚!早該如此了,台灣太多人死在斑馬線上
"魄力",看到就真的覺得
難道9/1前對這些違規就視而不見
為期一個月之後就回到原本狀態嗎?
如果是這樣,我們是不是也給這些相關單位一個月的薪水就好
只要把車用紅綠燈跟行人紅綠燈分開就好了。

當行人要過馬路時按按鈕,行人綠燈時,所有車輛都是紅燈。

平時沒有行人過馬路,沒人按按鈕,就正常車輛紅綠燈。
南無水蜜桃 wrote:
警政署通令各縣市警察(恕刪)




明天就是09月1日了

再次提醒大家要睜大眼睛小心翼翼
不先檢討道路規劃 (泛指所有案例)
只會一直罰罰罰 (治標不治本)
公務員阿~~~~
南無水蜜桃 wrote:
明天就是09月1日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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