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們請去高速公路抓不打方向燈的~ 不要再在街上找麻煩了~

0瑩月0 wrote:
不要只會檢舉一些五四三的~

那些五四三的應該多多去開高速公路、盡情違規
這樣就會把檢舉魔人引到高速公路去
是不是就完成樓主的心願?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你發這文正好滿足愛檢舉人,看你氣噗噗越氣越爽,在市區不違規很難可以理解,被檢舉就當感冒看醫生吧,人再健康也是會感冒的。
由於教改成功.....
打造全新台灣...全民皆敵
所以才開放檢舉違規...內鬥
又收罰單了嗎?
早叫你路上駕駛壞習慣改一改又不聽,收到罰單了在上網發廢文
0瑩月0 wrote:
最近一次被開單,是被欠業績的條子,在慢車道偷拍,騎機車時速50幾公里被罰~~

台北市民大道速限是40公里
警察的機器是設定超過51公里就拍照
視力不好的時候
右手不要那麼有力
對了!
速限15公里的指示牌咧?
違規魔人不要再發廢文了好嗎?
你是沒東西發了嗎?
萬惡黑貓 wrote:
違規魔人不要再發廢文...(恕刪)

檢舉魔人不要再發取暖炫耀文
安安靜靜檢舉 然後乖乖去看心理醫生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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