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瑩月0 wrote:最近一次被開單,是被欠業績的條子,在慢車道偷拍,騎機車時速50幾公里被罰~~ 台北市民大道速限是40公里警察的機器是設定超過51公里就拍照視力不好的時候右手不要那麼有力對了!速限15公里的指示牌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