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速路段,習慣開中線車道(看了太多案例,內線其實是最危險的),只有超車時才會跑到內側(或者外側),在內側時,有時候正在超中線車道的車(礙於時速限制,可能會拉長一點點時間),若此時遇到比我快的(我習慣定速表速+10,GPS時速是限速的極限值+1~2km/hr),不用閃我大燈也不用按喇叭,我有喵到、一有機會我也是禮讓,畢竟如果不影響我的安全前提之下,讓一下無妨。但看了你的一些回覆之後,我只能搖搖頭。那我也想問,有哪國說有限速的地方可以超速的?你是選擇性違規?還是法條是你說的算?為何跟你觀念不同的就是sense不好?跟你觀念一樣的才是"進步"?互相尊重,不是重點嗎?國外也是如此的出發點。就像我說的,我也會禮讓開的比我快的車,但開的比我快的車也應該尊重前方車(懷著感謝的心態),而不是變成沒禮讓就該死、就是沒禮貌、就是落後...Orz。george306 wrote:說從路肩開快車的人, 那你們真完蛋了, 路肩叫做給事故車輛停靠區, 你提倡路肩開快車, 不就叫做找死? (駕照怎麼考的? 有哪國說路肩可以超車開快車的?)
開180很厲害的,交通部聽到了。落後地區來的人不要上路喔。(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4日電)近期頻傳惡意逼車事件,甚至釀出死傷,今天有不少立委質疑惡意逼車根本是行動凶器,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惡意逼車應視為全民公敵,將研議加重罰則。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案,會中不少立委聚焦惡意逼車議題,立委陳歐珀說,惡意逼車或飆速180公里時速,都應該用公共危險罪論處,才有嚇阻作用。
Taiwan Nice wrote:那我也想問,有哪國說有限速的地方可以超速的?你是選擇性違規?還是法條是你說的算? 不知道您有沒有超車過?一輩子都沒有?如果你前車最高速限已是 60km/h 那請問你該開多少才能超車?這是很簡單的邏輯, 所以你也曾選擇性犯規囉? 還是你也有自己心裡的法條?
很多要人家讓的,換成他要讓別人時,反而不會讓…這是我在路上多數的經驗…我定速在速限內跑,後車跟很緊,我讓,結果他跑到前面,看到測速照相的牌子,嚇到減速,減到比我定速更慢,然後不敢加速了,我跟上他,被迫減速跟他,他也不會讓我,我只好自己從中外線超過他,過一陣子,才又追上來,我還讓嗎?我讓你個鬼…也遇過先讓a,a過了,b也跟上a,結果a也不會讓b啊…開著開著,a又到了我後面(就不會車道預判,當然慢),我還讓嗎?我讓你個鬼…
看海成花 wrote:不用說德國,隔壁日本限速90,也沒人在佔用超車道,也都120、130在開。光這點就可以說明超速一直都不是車禍主因。也有研究佔用超車道會提高車禍率。限速比台灣低車流量卻可以比台灣多。 沒錯!在日本開高速公路,速限90是外側車道的車速,內側都開超過120,遇到快車也會讓車北海道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基本時速更是到150以上,但車禍比台灣少不知道幾倍超速一直都不是車禍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