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規制度存在價值⋯

現在的檢舉就是浮濫與不專業,警察、民眾兩頭忙,所以檢舉人可像志工一樣要有證照,取得證照需有數小時業務上的課程與訓練,這樣也比較能重點打擊,減少民怨。
還有人在談20年前
然後不曉得20年前跟現在的人差多少

20年前的人當然也會違規
但大多數人違規停車時人就在附近
也大多都還有「互相」的概念
當年行車被違停擋住
輕按一聲喇叭
違停的人大多數是「衝出來」
然後一邊道歉一邊趕快把車開走
大家方便、大家互相
有沒有檢舉制度有什麼差?

現在的人呢
大多是這種模樣

類似的影片上網隨便找就一堆
甚至光這一串就好幾個
講不得、罵不得、罰不得
一副違規最偉大的模樣
跟20年前差多了

跟這種人論理
完全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感謝檢舉制度
讓我們不用跟這種人吵架
新職業:檢舉

檢舉成功,一次100元

一天檢舉可能要至少20次才能跟月薪比
樓主, 全台灣先試看看只要檢舉小黃就好

看會怎樣?

我評估過, 每一台小黃, 以在台北市來說, 每天一定會違規不下 30 ~ 50 次, 光是紅線停車上下客, 轉彎處上下客就好

你要不要組個團隊, 就只要鎖定檢舉小黃就好?

舉這個例子

第一是要跟你說, 很多時候有規定就應該有相對的配套措施
宙王 wrote:
講得檢舉很有用一樣(恕刪)

其實滿有用的呀!
我家巷口以前三不五時轉彎處就有人違停
自從有人天天看到就檢舉後幾乎沒有違停
toocck wrote:
今天一個機車被檢舉右...(恕刪)


那些說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的,基本都是變態的檢舉魔人。很多路段機車不騎路肩才危險,更容易被後面的汽車撞到。但檢舉變態可不會管你安全死活,只要達到他報復社會的心態,他就爽了。我在01上還看到有人檢舉後上來炫耀的,還說每天晚上一邊看行車紀錄一邊檢舉超爽的。這種只敢躲起來的鼠輩,真該見一次扁一次。
george306 wrote:
以在台北市來說, 每天一定會違規不下 30 ~ 50 次, 光是紅線停車上下客, 轉彎處上下客就好(恕刪)


我記得天龍國的警方最近才發文給各分局,用暗示的方式,要求不要取締小黃紅線上下客 ,包括檢舉
檢舉制度存在的價值就是大家來相害的概念,其餘都是多餘的廢話。
說個笑話:
有人說檢舉人就是妨礙社會大眾,但那人又說自己是支持檢舉、自己也是檢舉人

有沒有看過把自己臉打的那麼腫的人,自以爲住中壢,結果回文全看風向、針對他人
宙王 wrote:
講得檢舉很有用一樣...(恕刪)


檢舉真的很有用
檢舉到違規魔人不爽
要廢掉檢舉制度
怎麼會沒用勒

請繼續檢舉違規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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