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bank wrote:在法院告人,也要付擔(恕刪) 我同意收規費10-50元~~但相對應的~~違規的人罰金也要加倍懲罰會違規就是因為罰金太低了。逆向超車、違規停車、未保持安全車距,代價可能是一條人命以上。把罰金拉高吧!!
skbank wrote:在法院告人,也要付擔(恕刪) 雖然我也不喜歡檢舉達人到處檢舉,但也須承認檢舉制度對交通有幫助舉我自己來說,我被檢舉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專用道直行,或是行車時壓到雙白線雙黃線也許都是一時不注意不小心,當我說到紅單也很幹~但說真的,後續我開車會特別注意這些細節不要再被人檢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