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件"駕駛「手動」跟拍檢舉 法官批假正義 撤銷罰單"

我願意
因為我是帥哥明星
好想被狗仔跟監的感覺
看海成花 wrote:
本來就要遏止檢舉歪風(恕刪)



看到檢舉魔人氣噗噗就知道法官判對了
A辣愛怕跑 wrote:
我願意
因為我是帥哥明星
好想被狗仔跟監的感覺



既然願意就報上車牌跟所在地阿~
不要只會嘴嘴砲餒~

反正你們總覺得車牌不是個資嘛~
不要又一個嘴砲大師餒~
車牌與住址在這裡
感恩
謝謝大哥的厚愛


沒車位還學人家買車,捨不得花停車費到處違停,可恥
SEANH0917 wrote:
先假設你就是檢舉達人(恕刪)


先假設你是違魔

試問一下你自己一年365天24小時都有被監控檢視你有無違法行為?

蔣幹畫人人會
我有一次跟蹤同事錄到他兩個路口違規 後來他把罰單與照片PO在公司群組淦譙 我看到笑到一整天肚子痛 很想跟他說其實照片原始檔在我這裡 但不能說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A,110%2c%e4%ba%a4%e6%9b%b4%e4%b8%80%2c9%2c20210922%2c1
更審結果照樣判罰。
84865426 wrote:
駕駛「手動」跟拍檢舉(恕刪)


這是主張不法之平等的成功案例?
好好笑喔,

違規者根本被法官耍,

結果監理單位上訴後,

這位愛違規虎爛申訴者多繳1050元的法院費用,

笑死人囉,

合法檢舉,法院絕對不能亂判,

太多判決書案例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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