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車禍肇責會怎麼判

個人認為是對方的錯,
1.樓主這向是已轉換為緣綠燈,所以基本上沒有問題
2.對方雖在他向綠燈時已通過路口,但再完全變燈前尚未通過,這時他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看你的事故單是簽第一位還是第二位就知道誰的比重較重了,
主肇因會寫第一位
個人覺得是拍攝車輛的肇責會比較高,對方已經超過停止線,

照規則拍攝車要等路口淨空再出來就不會撞上了。
peggydoggy wrote:
注意「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這句話,我解讀是沒路口淨空卡在路口了,紅燈後起步還繼續衝,那就是闖紅燈。


法條是要"整句"讀,不能擷取一段片面解讀,路口淨空另外有專用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1. 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 = 違規前提條件
=> 無視紅燈已亮的情況下還想穿越路口 (綠燈行為不在此限制,路口淨空問題另有條款)

2. 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 = 違規情況1
=> 這裡說的是"進入"路口而不是"通過/穿過離開"
=> 常見的簡易說法就是紅燈+四輪超過停止線(進入路口) = 闖紅燈

3. 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 = 違規情況2
=> 延續情況1,超過停止線但是尚未"進入"路口
=> 常見的簡易說法就是紅燈+二輪超過停止線 = 紅燈越線
你不對、對方綠燈經過交叉點時有優先路權、你的綠燈並不能改變他的優先路權。

雖然他路口沒淨空要罰(有爭議、台灣交通道路設計本來就爛)、但他的優先路權還是比你大。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在"綠燈"狀態下通過停止線而卡在路口(包括等待準備左轉),在變換為紅燈時有優先通過權利,不算闖紅燈

這個是判例形成的
雖然不可等於用於各種case
不過 顯然這個案子是成立的....

不可能被判斷為闖紅燈的....
alain0219 wrote:
先上影片小弟綠燈直行...(恕刪)

保重。
選我正解:

A方綠燈的路權,始至B方人與車通過路口。

意思是說,B方於(紅燈前)進入路口的人與車,必須離開路口後,A方綠燈時才有路權,哪怕B方的人是一位身殘人士,而它要用爬的爬過路口...我用身殘來比喻,不是歧視,但這是規範的情境模擬,預先考慮最壞的狀況。



所以....樓主沒有路權!詳情請爬文警政屬。

請樓主節哀, 因為我也目擊過,苦主是我的左車!我被B方全拖左轉車擋住,我的左車衝...@#@@%@@%
我家小妞蛀牙了~
樓主出事很鎮定,要是我撞到,一定先開口一聲國罵@@a
alain0219 wrote:
先上影片小弟綠燈直行(恕刪)


建議你行車記錄器不要提供,不然你很吃虧
雖然對方等轉彎車時無違規,但是等到燈號轉換後才能過,開過路口也要慢一點看一下吧?他哪來的自信認為垂直方向無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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