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8888888 wrote:
講了那麼多是你認為無罪~你是法官??執法者??
雖然是轉貼文可是整篇都是理論值.不上過法院誰知道結果
你先當開頭先鋒吧
(恕刪)
我有被告過強制罪,但不起訴處份
我的房客欠繳房租,我一直催了好幾個月牠避不見面
最後我忍不住,趁他出門時拿大鎖去鎖他的門
但我有留字條說叫他找我拿鑰匙
最後檢察官判我無罪
內容大致是我鎖門時牠不在裡面
而牠來找我時我也開門讓牠進去了
強制罪只對人才成立,對物不成立
換句話說,如果牠在房內,我如果鎖門才會犯強制罪
但即使牠不在我才鎖門,牠通知我後,我若不開門也有犯強制罪之虞
因為在沒解除租屋契約前,房子牠有使用權,我不讓牠進就可能犯強制罪了
法律絕對是不公不義的,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前幾年上了數次法院,繳了7位數的學費才知道台灣的司法很黑暗
個人積分:6172分
                                                        文章編號:8080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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