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們沒有影像(監視器行車紀錄),初判表都是很模糊判定(7:3 肇責),到鑑定或覆議是看相片及當事人說明的。賠償問題除依肇責比例(雙方)還有汽車5年機車3年以上只剩原來10%價值(很不合理)。
其實網路上找找,不用找律師。訴訟曠日廢時可以和解就和解(合理賠償)。
Raisa0210 wrote:
直到今年過年前才忽然傳訊息問我要和解還是調解?然後說她要求償約13000的修理費用
先不管誰對誰錯~
錢能解決的事,都不是太大的事~ 13000 ???
當然如果你是嚥不下一口氣的話,是另當別論 (對方氣焰囂張??可是別人有傷)
如果真的要上法院,也別請律師了,因為也不太划算
我是建議,13000 買個經驗
騎車還是要小心點,有時不是你撞人,是別人撞你~
你就算認為他超速,你也要證明他有超速,你要如何證明給法官看???
來來回回的時間以及精神消耗早就超過那區區13000 元了~
但他有傷,會比較大一點喔~

還年輕,以後出社會要花錢買經驗的事情可多了~ 13000 算零頭了~
當然要花點錢上上法院實習一下也是可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