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 小姐騎車沒看路橫切車道撞了直行摩托車兩人都彈飛

曉得 wrote:
因為你無法否認沒有掛車牌的電動機車違規無法被民眾檢舉的事實!


我不用否認阿,沒掛牌當然沒辦法檢舉,這不是廢話嗎?
問題是檢舉了,然後呢???
就算電動自行車掛牌了,違規行為跟有牌的機車一樣不會變少阿
機車為了方便而違規,不會因為被檢舉就收歛
因為便利大於一切
這個白線好像是15公分,路肩
GG
百慕里 wrote:
路肩右側超車??看來(恕刪)


應該是影片左右翻轉過來了, 你注意看第二台男生把機車停下來, 居然用右邊的側腳架

所以不是右側超車, 是電動機車切到外線 被後方急駛的機車撞上
看白色標線的寬度..好像是路肩
BG啦 wrote:
看白色標線的寬度..(恕刪)


不騎路肩要騎哪?
被撞的很像是移工?機車也騎慢點好嗎?電動車後面的那位機車騎士真命大,他走第一個的話就GG......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霧峰區峯堤路女子(恕刪)
就那間工廠的外勞吧..... 其實這種廠房出入口真的要小心
Black Ocean wrote:
問題是檢舉了,然後呢???

當然是收到罰單的違規人害怕啊!
不然幹嘛鬧大上新聞?
不然民代為何要檢討檢舉制度?
立委也是收到民眾陳情檢舉太兇才修法!
台灣人什麼都不怕!
就怕被罰錢!

罰錢可以警惕違規人,
國庫有收入,
記者有新聞可以報!
下次違規前自然會想一想會不會被檢舉!
騎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2分鐘吞4罰單


2021/01/11 05:3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吳姓女子騎機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檢舉,短短2分鐘被開4張罰單,其中3張是24秒內連續違規,每張罰單1200元,共開罰4800元,吳女收到罰單傻眼,並質疑執法過當,但警方表示,雖違規行為相同,但只要不同地點,就得依次開罰。

遭檢舉 共挨罰4800元
吳女去年10月29日上午8時騎機車上班途中,行經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遭檢舉達人盯上,一次收到4張罰單,全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檢舉影像發現,當天吳女上午8時35分騎機車自外側車道駛入內車道時,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吳女又騎了500多公尺,於鼎山街450號、466號及492號前,又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吳女提出申訴,警方重新審視違規影像,確認違規事實明確,駁回申訴。

吳女受訪時表示,剛收到4張罰單時,頭皮發麻,她知道自己錯了,但24秒被開3張罰單,這樣的執法沒過當嗎?到底是檢舉魔人還是「魔鬼」?

警方表示,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是讓後方車輛辨識行車動向,以達防禦駕駛的目的。

警方說,不管左切或右切,只要未打方向燈都屬單一行為,2分鐘內連續4次未打方向燈,因此依法開出4張罰單。

至於吳女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警方指出,由於是民眾檢舉的案件,有些民眾會追蹤案件,若發現警方未據實開單,還會向警政署檢舉,警方也很無奈,只能依法開單。
西瓜蟲 wrote:
台灣要一直等到死多點人才"有可能"會管理電動自行車
反正目前隨時隨地都能看到電動自行車 逆向 隨意跨越車道 單行道逆向
尤其在國小周邊上下課時間 ,載著學童 各種隨意行駛
反正警察也視而不見
撞上自己倒楣

應該不是人數,而是名人才有用

開車強制繫安全帶是用了國父孫女一條命換來的
曉得 wrote:
當然是收到罰單的違規(恕刪)

一點都沒害怕阿

被開罰單應該是很丟人
竟然還好意思找媒體爆料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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