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懷疑,有停車場不停,火車要來前將車推下…

TVBS 新聞畫面


貓兩下 wrote:
這個事件
我朋友說了一句話
害死一個人是過失致死
害死50個人也一樣只是過失致死
他貪圖方便.傷亡的風險卻是你我要承擔
難怪台灣的公共安全一直沒有人重視
方便省時間就好
危不危險.安不安全都是其次

檢察官是否能考慮,分50次起訴
這樣就能避免一次起訴,法官只判一條的可能性
一個小路人 wrote:
檢察官是否能考慮,分...(恕刪)

法律就是一個行為只能判一次
分50次起訴就是第一次起訴合法,其他全部不合法
至於害死這麼多人,是刑度高低的問題
一個小路人 wrote:
檢察官是否能考慮,分50次起訴
這樣就能避免一次起訴,法官只判一條的可能性


刑事公訴罪應該沒辦法
民事分開提告求償應該可以
只是可能也只是拿到債權憑證
網路照片出來了,一堆工人包含主嫌站在山坡上面往下看,被乘客拍到,主嫌沒打算幫忙,隨後開車跑掉。
工仔知道出大事全跑了
獨留下傻傻的老闆面對
4/5凌晨,

這位司機終於被收押,

疑點重重居然第一次讓他交保,

司法改革要加快腳步。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這樣停車,只有2種情況,不是白痴就是故意。
網路PO出的圖顯示
當時是有一堆人在現場的
所以說樓主當初主張的觀點
還真的有其合理性
圖被PO出來了
當初說的一個人到工地巡視的說法
就是欲蓋彌彰
網路圖片
害死50個人50萬交保......
真是偉大的台灣司法
再不修阿......
看看那些提案單位爛多久了
看看那些立委爛多久了
看看司法多久沒大修法了
台灣的"人禍"還要再搞死多少人他們才會想動......
這一天流出的相片都指向
施工的人沒通報+
沒留下幫忙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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