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那個講台灣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不讓行人的影片,他講的是沒錯但我們的政府是不是可以也改一下,把斑馬線改在路的中間,完全成避免掉轉彎的A柱死角、內輪差的事件,你就想想一台車(機車)要轉,後面一堆車(機車)一直來,前面又有個行人,這交通有多亂?把行人穿越道改在兩路口的正中間或退20公尺即可,就可以避免了,甚至台灣即然機車這麼多,行人穿越道退20公尺,前面完全能停機車也不用待轉了,一次一個路口走,連什麼轉彎不禮讓直行都沒了其實很多都是能討論的,只是台灣的公務員就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但不代表政府都是對的
myth0102 wrote:要一直閃喔!每天上班(恕刪) 口厄.......匯入車道本來方向燈就要一直閃閃到變換車道完成為止阿要不然呢??我隨便講講結果你駕照真的用雞腿換的阿?你也知道這樣罰不完那應該知道台灣普遍駕駛人習慣很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