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稍整理供樓主參考
一.肇責比例
樂觀的期待:樓主7成 大貨車3成
一般情況下:樓主全責 大貨車 無肇事因素
至於大貨車是直接撞上,急煞後再撞上。
都比不上嚴重超速對肇責來的影響。
直接撞上另一種的解讀為
大貨車看見樓主時,「已無足夠的反應時間」。
在事故當下警察所做的訪談筆錄
如有提到 對方車速很快、我臉部有挫傷
而對方的筆錄也有提到,我車速不慢
我因……而不留神……相關的敘述
會對樓主相對有利。
因有保第三人、超額,建議樓主把心力放在他方。
二.車輛維修
先推定我方全責。
選擇對自己較經濟有利的維修。
(請對方理賠人員到廠確認維修範圍)
第三人責任險
是對方有過失才會有理賠責任
但重點是我方先把程序做正確,
避免日後爭議。
三.過失傷害
108年5月修法後(公司車已無業務過失傷害適用)
與一般自用車相同,已無加重之處分。
以刑逼民是種手段而非目的,必要時可謹慎使用。
六個月內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
我如果是貨車司機,看到了一定馬上去驗傷,骨科、家醫科、精神科...都看一輪補開一堆車禍創傷相關的證明,陪你玩玩,看看是誰有肇責被檢察官起訴以刑逼民
個人積分:1290分
文章編號:825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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