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汽車強制險就有賠了,20萬的額度?不夠後續再協調?至少先有誠意處理,應該比較好談,底價20萬元應該不會談不起來
農夫 wrote:
台灣開車出門步步為營(恕刪)

強調台灣是因為連來台的外國人都稱讚台灣的交通亂象,本人很久沒出國了也不想再出國,不知國外有多厲害!
聽說有的國家人民比較守法.
hulch wrote:
這麼說好了...有個...(恕刪)

這不一定喔,如果能舉證完全看不見他,是沒有責任的。
例如你開大車等紅燈,有人從側面過馬路,走近你車子繞到你前方的時候突然心臟病發倒下,從頭到尾都在人類視線不可能察覺處,綠燈起步壓到他。
通常行車記錄器裝的位置比人眼更前面,更高,而且更廣角,如果他趴在連行車記錄器都拍不到的位置,那應該轉彎時是從頭到尾他都被引擎蓋遮蔽,人類無法察覺,甚至是他自己沒注意,趴著後退到車道上剛好被壓到。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除非你有辦法說服法官對方所趴的位置你朋友完全無法注意到,不然過失傷害罪這個責任很難避免,只是也不至於全責就是了。
不過如果走的是加油站內的正常車道,一定要對加油站求償。如果那個人趴在地上真的是工作所需,加油站要賠員工,賠你朋友,還要被罰款,這樣加油站才會想辦法幫你朋友證明該員工是不是自己白目亂搞。是的話你們的肇責還能再降低一點。
員工有什麼藉口需要趴在路上?

01應該有人也曾在加油站工作過 出來說說趴在路上合理嗎?
kurokawa079
一看就知道是唬爛的,最好平常車子走的道路有人趴在路上啦[沒有不敬的意思]
YT.Tseng wrote:
加油站進出也有大卡車 死角更多~壓過去 只有骨折而已?? 倒楣一點死了都有機會
基於信賴原則,如果任意躺地上還是死角處要車主全責 我覺得碰瓷有了新選擇!!
員工在加油站內 出事 而且是在工作中 雇主的責任絕對大於車主(要舉證)
因為你雇主有責任跟義務要強制要求員工 做好相關的防護跟設備
不然工地被查到工作人員未依規定配戴安全設備 被罰的是當事人還是雇主??
台灣對工安本來就沒很在意了~這個案例更是突顯了這個問題!!

不是說了很難舉證?
你這不是在講廢話嗎?
覺得舉證很簡單, 那你去幫幫樓主吧~~
先看看行車記錄器和監視器再說吧
看保險怎麼處理囉?
一個好好的人腳被撞到骨折,
竟然不是來問如何關懷慰問,
而是大夥討論如何避責減償,
甚至還要告加油站防護過失,
我懂一碼歸一碼,
但是看起來整個扭曲。
路人39 wrote:

不是說了很難舉證?
你這不是在講廢話嗎?
覺得舉證很簡單, 那你去幫幫樓主吧~~
先看看行車記錄器和監視器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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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正常的檢查,都有標準的SOP,如果是連鎖大型的加油站這個S O P會更有標準化作業。

然後你可以看完版主1樓的發文,他也說過了警察查詢行車記錄器也看不出來哪裡有人。

如果站在信賴的原則之下去相信板主說的話,那這個情況連第三者(警察)都說車主的行車紀錄器都照不到。

而且你要理解一個道理,行車記錄器是固定在後視鏡或是擋風玻璃前方,這個視角比坐在駕駛座還來得更廣,如果連行車記錄器都沒有辦法拍到有人,那駕駛要察覺的難度是不是更高了!?

再者行車記錄器是拍車子的正前方所以下面的視角你要說拍得到也很難,所以只能看進場的時候有沒有拍到那邊有人躺著。

最後,正常人都不會認為在加油站的行車動線裡面會躺著一個人,然後這個人說他是在執行工作,然後躺在加油站動線上面,周邊沒有任何警示也沒有人幫他看著,然後旁邊的吃瓜群眾在那邊喊的說,你壓到所以你要全責
kurokawa079
樓主他媽的雖,加油的時候那個員工才去躺在他車前,所以才會撞到,我幫你翻譯好了[沒有不敬的意思]
YT.Tseng
樓主衰的是這種情況po上網還被一群幸災樂禍的人當成笑話來看~工安意外在台灣不被重視,反正死的都不會是我~[真心不騙][沒有不敬的意思]
原則上他怎麼趴應該沒什麼肇責,因為他沒動,而且是加油站的範圍內,你應該注意前方是否有人,原則上你是過失傷害,理應你全賠,但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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