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性所慾 wrote:
內線時速低於100
就是前面開始塞車了
這樣就沒事 前面那麼空曠
還開不到100 怎麼不去外線
我今天也遇到一台開在中線
我時速10X 都可以快速超過他
他老兄依然慢速的慢慢開在中線 (恕刪)
內側龜車很難抓,只拍到這樣恐怕沒法成立!
看得到前車,只算跟車安全距離較長,不叫龜車。
時速100和前車最小安全距離50米,
那台車與前車跟車約90米,照片也有拍到前車,
只要看得到前車,龜車的罰單就可撤銷成功。
就算跟車的安全距離由90米減少為51米,
照樣沒法讓內車道後面的車更快。
且後面一堆車倒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若某台車突然故障不就撞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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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距離只能更長,不能更短! 短那一點就可能被開罰單!
就算告上行政法庭也沒法撤銷。
2020/09/12 19:23 國道未保持安全距離46.5米挨罰 網熱議
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第一項規定如遇濃霧、濃煙、強風、大雨、夜間行車或其他特殊狀況時,其安全距離應酌量增加,並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行駛於長度四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其行車安全距離應依第十六條第四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