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奮!重機壓車過彎被罰3.8萬提訴訟法官認為法規沒限制撤罰

狼0223 wrote:
振奮!重機壓車過彎被罰3.8萬提訴訟法官認為法規沒限制撤罰


爽, 日後猴子過彎,只要沒摔車,都算技術嫻熟!!

法官認證!! (法官OS: 林北又不騎重機,摔死是你家的事....)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WShiang
猴子很大機率會外拋要馬吃對向要馬撞山壁,會危害他人
確實要說超速依照影片沒有實測來說,是不能說他有沒有超速
但請看地下的線,那時速沒有超過80-100?後面甩掉警察的那段警察更快她更快?

再來,這麼近鳴笛聽不到?頂級安全帽?這種聲音都聽不到,難怪那些說他們沒聽到救護車聲音的三寶
不是同類人?可以在鬼扯一點
所以在道路上飆車競速, 只要操作得宜, 穩定操控,無危險駕車情事, 就沒問題嚕?

這種壓車的角度, 不是一般機車會做的方式吧, 雖然穩定操控, 但是發生事故的機率也大大的增加.
機車沒有任何違規
根本不需要停車受檢
那你一定會說 酒駕攔檢
問題是酒駕攔檢也要設警示牌與攔檢點
要查酒駕也不能隨意叫民眾停車的
我常在檢舉
還真看不出來機車哪裡有違規
rx7-94137
...
rx7-94137
SKLau 那為什麼車禍時,肇事鑑定又可以認定超速有肇責了
壓到白線,沒打方向燈
這應該是要判超速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0 條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2.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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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壓車判定非危險駕駛
不服從稽查至少應該收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的罰單
如果以沒聽到為由, 當事人如何證明其沒聽到?
可以試試讓他站在離警車10公尺聽聽看啊
如果別人都聽得到, 他聽不到, 請去申請殘障手冊, 外加回收駕照
這種案子警察通常不會請律師, 若辯不過對方被法官打臉很正常
上訴說改罰60條第二項就可以了
判得真棒...看來汽車甩尾過彎免罰指日可待

只要甩尾路徑仍維持在車道上,且均能正常、穩定操控、沒噴掉都ok
N!nja_Alan
你先去查查為何重機要側掛,再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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