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加重懲處酒駕,包括初犯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即沒入車輛...等一下,為什麼一定要酒駕傷人才沒入汽車?!

台灣每天都在忙選舉跟內鬥
誰管你重懲處酒駕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鞭刑或死刑 其餘無解
dinnerxp wrote:
死道友不死貧道民盡幫(恕刪)

這麼好的機會 國民黨為什麼都不跳出來主動提案修法?
evolution-XII
修法的帕罰到"自己" 那不就臉腫了
kent4505
現在誰全面執政?要在野黨提修法?神經錯亂了嗎?
酒駕不管是否初犯和致人傷殘與否
終身取消健保資格與持有各駕駛執照資格
且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終身,已最高級距10倍計算
否則終身限制就醫等資格
限制就醫資格是除非心臟停跳,否則不得就醫
不敗神話zero wrote:
酒駕初犯關3年,不得(恕刪)

贊成

對我沒差
反正我不喝酒 一年頂多除夕夜喝一杯紅酒
酒精代謝不良體質

我搞不懂飯局文化 我喝不喝酒 跟給不給誰面子有什麼屁事關聯
現在執政黨應該沒有空理"酒駕" 這議題 派幾個部長出來應付應付一下 然後再喊喊口號"酒駕零容忍" 然後再來個短期酒駕大執法 來累死基層警員
選舉要到了 先搞 新竹合併先......
政黨輪替都幾次了 這些政客就是無視"酒駕"......
------------------
我覺得推酒駕險比較重要,而且要歸類在強制險裡面,最好連第三責任險也要納入強制責任險中。

與其計較罰則重不重,不如讓家屬拿到錢
窮人富人不怕扣車罰款,爛命一條的不怕關。
建議回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古法處理。
酒駕撞人的,不用多不用少,還原現場力道角度即可。
鄉民要鞭刑或庭仗才能有效赫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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