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騎6S,經常走環河快速道路上班。我自認循規蹈矩,從不鑽車縫(不管快速道路或一般道路皆然)。至於超速,我就不知道了,因為我每回從新店到交通博物館那段路,中間有個岔道轉往基隆路,直行去師大路的車最好走內線道,以免妨礙別人變換車道前往基隆路。
那段路限速60公里,最多能到70公里。但只要我循規蹈矩以70公里以下的速度行駛,必然有小客車快速逼近,然後黏在我的重車後方,這些小客車往往很急噪,好像得了躁鬱症,不管雙白線,高速違規變換車道。反正那裡有一大段路沒有超速照相,所以大家都飆很快。
有時候,我為了避免被追撞,只好加速。但我自認心安理得,因為我是為了自己的安全。(畢竟小客車逼得太近了,而且十之八九超速)
但前兩天,我自己開車,也在同一路段看到兩輛重車。其中一輛鑽車縫,典型的老鼠屎。另一輛雙載,原本在我旁邊的車道,後來瞬間加速,騎到我的前方,然後揚長而去。我當時的車速大約70公里,所以是合法的,那輛重車其實和其他大多數小客車一樣超速,但不知為何,他的超速看來特別顯眼。
這時我不禁反思:我騎重車的時候,被後方小客車逼得超速,原本心安理得,但在極少數循規蹈矩的小客車駕駛眼中,我是不是變成飆車族了?換個立場,同樣的行為,就得到了不同的解讀。
此外,開車的人,真的不必以正義之士自居。等有天你會騎重車,自己騎上路的時候,你會發現有很多情況不是想當然爾的。很多事情不是單純的對錯,而是立場與觀點。開車右轉,逼迫到慢車道的機車族,你自己可能心安理得,也覺得很正常,因為你完全不知道後面的機車族心中正痛罵,只是他沒機會陳述。
前幾天中天的節目「康熙來了」,讓機車族和汽車族對話,不就變成了對罵嗎?
我覺得台灣的交通問題是共業,地狹人稠,本來就不堪負荷如此的交通狀況。假如像美國一樣地廣人稀,大家一定樂於悠哉兜風。這時候偶而飆一下,沒有妨礙到別人,也就不顯得刺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