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車禍九次快原來是錯誤的洗腦謊言?科學統計表示過低的速限反而容易導致車禍事故發生!(自由車流速率, 區間測速, 索羅門曲線)

henrylai21 wrote:
A1事故


超速失控比例低不代表速度不是問題吧?
例如酒駕、未保持距離,這兩者如果駕駛超速,會計算到出事原因?
跟快慢沒關係,但猴子越來越囂張也是事實
德國就是認為高速公路如果速限過低,
除了造成用路人時間浪費外,
也會導致駕駛人容易打瞌睡,
提高速限有助於提升駕駛人注意立。
joe185
cgbvcchao 你是沒看過高速公路過了塞車路段還是有人用塞車的速度繼續行駛嗎?他可能是其中的一員[^++^]
ji3j;618
BlueSky5230 所以你支持高速公路全段區間測速100,匝道全段區間測速40,西濱全段區間測速80囉
車禍的發生也不是快跟慢而是急躁跟分心,騎車快開車快的反而注意力更集中,當然特別快的是反應不及。
BlueSky5230
有思考過一般駕車注意力集中可以維持多久嗎?F1賽車手整場跑下來要90分鐘起跳。一般公民有受過訓練嗎?難道建議政府駕照制度考核要更改成必須連續開150公里90分鐘仍然可以保持精神力才合格?
開快撞到人
開慢被人撞
要開剛剛好才是最安全的
照您的解讀,請問「反應不夠快」怎麼界定?
怎樣叫快?怎樣叫慢?
我贊成標題上「過低的速限容易導致車禍發生」,
但過快的速度,也絕對容易導致車禍的發生,
而且一發生就是更嚴重的車禍。

速度本來就應該適中才對,不宜過低過快。
但因為區間測速不可能罰過低的車速(因為塞車、紅綠燈等因素)
所以目前先罰過高的車速,我認為是相當合理的。
若科技執法能作到,能偵測在不塞車、車流順暢的狀態下,
有駕駛在整個過程行駛平均速度太慢,當路隊長,
而去開罰他的話,我也相當贊成。
有人認為"打疫苗是騙局",有人認為"武漢病毒是假的",你認為"十次車禍九次快原來是洗腦謊言",我認為慢慢騎比較安全!
henrylai21 wrote:
十次車禍九次「不夠快(恕刪)

但如果要算致死受傷率的話, 一定快的穩死的不是嗎?
allenhuang1971
停紅燈被後車追撞掛的也不少 速度0被撞死
SHCC
to allen 大哉問!,但你的提問,不是正回答你的質疑嗎? 你0速度停紅綠燈,後方車輛分別以速度40以下,40-70與70以上,你認為何者致死率最高?這樣的提問才是與版主所討論的主題相關。
henrylai21 wrote:
因此,台灣的道路速率,往往在自由車流速率是60公里的路況,卻設置遠低於自然速率的40公里,這代表駕駛人在這段路上要用「違反自然反應」的速度壓低車速,這往往導致駕駛更容易分心,進而導致意外發生。

限速40 最惡劣的法規。
現在125cc ,綠燈亮,車還沒到十字路口那頭,
碼表都50以上。
人跑百公尺最快36.4km。
腳踏車都可騎到50 60。
maya95
你來跑, 你來騎 [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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