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接送1歲女兒違停紅線遭開4張罰單 法官全部撤銷

stoak wrote:
媽媽接送1歲女兒違停...(恕刪)


檢舉魔人總是讓人這麼厭惡。
三寶違停還理由一堆
法官判決更扯
dgame wrote:
法 是眾人之事的裁決方式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bbctank wrote:
那跟對岸的共產黨有什麼不一樣??


這種氛圍真的很像紅衛兵
stoak wrote:
法院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有規定,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但余女在畫紅線路段停車,人也未在車上或車旁,並非「保持立即行使狀態」,不屬於臨時停車,不符合規定,認定余女確實違規停車。

機車只有駕駛一位,最多加上乘客一位,總共兩位。
駕駛要在車上保持立即可行駛狀態,那誰去接送7歲以下兒童?
叫他自己走過去?路上亂衝被撞到算誰的?
有能力判斷來往人車的話還需要特別規定?
祕雕
不過 11 樓有人提到,目前這法規似乎通融到:駕駛人為了"接送行為"「可以」離開駕駛座,而不算「停車」??[吃驚]
edgar!!!
幼兒園都會有老師來接,唸國小連走路都不會走?難道國小生的父母都把孩子送到教室才離開?真有必要離開車子??
好好人不做 閻羅王會跟你說下輩子當什麼
都被限縮檢舉了

還這麼愛檢舉喔

真的是吃飽太鹹魔人無誤


讓警察自己抓就好 當魔人蠻可悲的 時間那麼多 怎不去增加收入 或增進自己能力

簡直垃圾 自以為正義
預祝大家 端午節快樂 暑假快樂 中秋節快樂
sidetheboy wrote:
完全認同樓上說的,照檢舉魔人的標準,全台灣一半以上的店都可以關門了,因為根本沒地方停車消費啊


完全認同樓上說的,照檢舉魔人的標準,全台灣一半以上的店&供應商都可以關門了,因為根本沒地方停車消費卸貨啊

退一步海闊天空 wrote:
這麼喜歡檢舉,歡迎私信給我你的出沒地點跟車牌,讓你感受一下被關愛的感覺。


你認為那些心理變態的敢嗎? 都不會違規嗎?
呸, 一堆垃圾魔人, 當做到100%都不違規實在來說嘴吧!
edgar!!!
沒停好車要怎麼消費?我開車出門要買杯飲料真的會很困擾,你們這些愛違停的真的要很感謝,如果大家都跟你們一樣你們想要搶一個違停的位置可能會很難
假掰的法官
假掰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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