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贊成重機上國道?

重機排氣量再怎大... 馬力再怎蝦趴~ 阿呆排氣管再怎改... 你還是2輪... 鬼島的阿呆道路品質你懂得..... 時速150撞到一個坑洞你就飛了... XD~ 永遠不要挑戰阿呆鬼島的道路阿三品質
pc8801
也有三輪的......
bojacon wrote:
所以國道上, 你依然是肉包鐵, 我有權對撞死免責. (恕刪)


我也贊成, 一些肖呸老鼠屎

一般道路大家速度慢, 出車禍死不了

上國道去給時速破百的收一收

該投胎的都去了, 久了自然就沒有老鼠屎

跟武肺一樣, 該死的都死了, 死亡率不就降了咩
pc8801
問題是會撞到別人啊
簡單的說,騎重機的道路遵守道德還不到可以騎上國道。我常常看很多重機出遊,汽車少與汽車爭道,當塞車時候重機又變成機車心態,走機車慢車道。你們又要享汽車的權力,但又不想遵守,然後那麼多重機的心態就是他可以是機車又是汽車,在道德觀念還沒有歐美成熟前,希望國道不要開放重機。國道三寶已經很多了,加重機三寶!!
pc8801
這真不是道德問題,就我說的刮風下雨騎高速你說肇事風險沒比汽車高很多?
Jimcoco wrote:
重點是遵守交通規則就好。

交通規則?
有啊,機車禁止騎上國道!
還沒開放就一堆人吵著要違規了,要怎麼讓他們遵守交通規則?
每次看到壓車的重機, 我都會說:你想早點投胎, 你就去 ,但不要連累我
照台灣的制度 就算噴到對向車道 汽車駕駛也要等著被讀秒 應注意未注意 法院跑不完 這才是汽車駕駛人怕的
高速公路 路是直的 但重機不會騎直的
pc8801
這不能怪騎士,又不是慢速騎腳踏車可以龍頭切很大,那自然只能靠壓車
pc8801
至於不直騎,那除非是技術真的有問題的,要不然汽車不守規矩的照樣一堆.
bojacon wrote:
我開車, 沒有重機,
我看了其它帖子的意見, 以及youtube上一些重機死亡車禍的影片,
我想說, 重機也有路權, 但反對者的內心重點在撞死免責.


八輪大卡車:
我開卡車, 也有小客車,
我看了其它帖子的意見, 以及youtube上一些小客車死亡車禍的影片,
我想說, 小客車也有路權, 但反對者的內心重點在撞死免責.

我開卡車我反對小客車上國道因為我們會把他們壓成罐頭
pc8801
是好像也有大型貨車是否該禁止上國道的相關討論過.
Kake wrote:
這種講法就是杞人憂天而且針對重機族。

基本上你我今天上高速公路都有一定的機率成為所謂的肇事者共犯,
那為何還要上高速公路?
就算經歷過被告和賠錢,你會因此就不上高速公路嗎?
當然不會,因為你評估過利大於弊!

就跟你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聯結車一樣,
不是加速趕快超過,就是變換車道離它遠一點,
相信重機上高速公路,你我還是會用類似的方式對應。

如果重機好好行駛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讓人家行駛?
換個角度,那些愛超速愛鑽縫的,如果不幸發生意外,
是不是有很大的機會就沒有機會再次騎重機行駛高速公路了?



你的說法有些問題...

汽車的事故比較好釐清,就是後方賠前面,側邊碰撞看路權,車子賠車子,所以才需要自己加重保險,車齡過高的,投保大多重在理賠對方的車子與人,自己的車子撞爛了,人沒事就好,車子因為老了,所以直接報廢也不心疼,而且今天如果因為事故車的零件噴飛,打到不相關的車子造成損失時,還可以跟肇事駕駛求償...

但今天是重機上國道,出事地點在中線車道,騎士噴飛到外側或內側車道時,被後方來車撞到或輾壓時,請問是騎士要負起賠償責任?還是內、外車道駕駛要負起賠償責任?他是人,不是機車的零件.......相對的,刑事責任外,還有民事責任,如果今天騎士活者就算了,但如果掛了呢?他的家屬願意不追究另一車道駕駛的責任嗎?不會提起民事訴訟嘛?

我都不敢保證汽車在高速公路上,每個都守規矩,每天都不會有事故了,不知道您是哪來的信心,認為所有的重機騎士都會乖乖地遵守規矩,不會亂鑽,不會發生事故?!!

今天不是重機發生事故後,是不是有很大的機會就沒有機會再次騎重機行駛高速公路了?

而是,他發生事故當下,所造成的影響與後續處理,才是所有用路人所擔心的。

如果今天法律規定,重機上國道,比照汽車事故處理,重機發生事故時,騎士被肇事車輛以外的交通工具,輾壓或撞擊受傷、死亡時,非肇事車輛,不用負擔起任何賠償問題(刑事、民事),並可依交通工具受損狀況,對肇事騎士進行索賠。

如此規定,相信應該大多數的國道使用者,對重機上國道就沒有任何異議了~!!!

bojacon
他是人,不是機車的零件.......這句話, 很貼切
nccl
bojacon 會噴飛的就視作零件或是貨物,這樣責任就很容易釐清了!!
mhfang wrote:
但今天是重機上國道,出事地點在中線車道,騎士噴飛到外側或內側車道時,被後方來車撞到或輾壓時,請問是騎士要負起賠償責任?還是內、外車道駕駛要負起賠償責任?他是人,不是機車的零件.......相對的,刑事責任外,還有民事責任,如果今天騎士活者就算了,但如果掛了呢?他的家屬願意不追究另一車道駕駛的責任嗎?不會提起民事訴訟嘛?


這段就是台灣的鬼法

"應注意而未注意"很好發揮的地方

如果能注意誰會想車禍~

mhfang wrote:
如果今天法律規定,重機上國道,比照汽車事故處理,重機發生事故時,騎士被肇事車輛以外的交通工具,輾壓或撞擊受傷、死亡時,非肇事車輛,不用負擔起任何賠償問題(刑事、民事),並可依交通工具受損狀況,對肇事騎士進行索賠。


這段我是挺贊同的拉,但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


財損怎麼損都好處理

人損才是麻煩的地方
pc8801
以這說法不對,不想發生車禍是事實,但能注意卻往往不注意也是事實.
dove
非也~ 是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模糊訊息太多了~ 法律上可以這麼模糊???
贊成機車上國道阿

讓達爾文理論做他的工作

過一段時間, 就只會剩下優良的機車駕駛了

即然提到路權,乾脆連腳踏車也開放好了
jacktdry
你有本事讓腳踏車從上交流道到下目的地交流道之間都能均速60KM/H以上就去提案啊,路權一直都是該條道路的最低行駛條件來決定什麼車種可以使用,而不是以車種來決定可以使用什麼道路
sporplo
嘖嘖,重機比照汽車收稅罰鍰,上國道也是三讀通過的才會爭取,你說腳踏車有收稅或違規罰錢嗎?這種沒意義的話就別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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