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飆仔 vs. 佔用內車道烏龜。誰才是道路老鼠屎?

生活經驗:
1. 高速公路如果有四車道,行車效率、開車順暢
2. 電子時代,AI智慧,高速公路照相可以裝在內車道的中央分隔島上
3. 兩座天橋之間裝測速照相,專抓大型車輛
fairyer
個人覺得不會變順暢,越多車道,增加變換車道機會,更容易導致塞車
tony1838
大型車,卡車、遊覽車、拖車….等不能有內二車道(已經有的規定),小車有更多車道可以走,最內車道會比較快
反正在台灣地區開車,記得超車道在最外側就好了,

自己注意超越大車,其他都可以無視,這樣才可以永保心情好
要解決這兩個問題很簡單,
只要高速公路全線都改成區間測速就好了,
只要超過120公里或是低於80公里都罰,就不會有超速飆仔跟烏龜車了~
Benn1963
乾! 照這樣子保證高速公路平均時速只剩下80!
巴伐利亞發動機
干, 我也認為不好, 啦低了水準, 德國人會瞧不起
都是老鼠屎,只是大顆小顆的問題,但改變不了都是屎的事實
simonni wrote:
都遵守法規,那表示車速一樣,為啥會妨礙?

您看看有多少是「自以為是」的「最高速限」


安全的行車間距是兩秒
理論上每小時可以通過1800台車
台灣多少流量就不到最高速限了?

看看人家滿滿一鍋都是「超速」老鼠屎


每小時2500台還在超速
快找立委提案前方無車超過3秒一律回中外線吧!
保持內線暢通.
可以先從4車道的做起.
8924132
法律不就寫著有安全距離就要回去?是要修啥?
怕。
妳可以拒上國道哦
請把國道留給需要的人
烏龜會讓我多花一點時間才到目的地
飆仔會讓我多花一條命才到目的地
john651216 wrote:
那請問用最高速限行駛是有礙到你嗎 ?
有違反那條法律嗎?
是你想超速行駛內線道你就違規.
不要來討罵


違規者駡違規者。

違反佔用超車道!,"行駛超車道須於完成超車後駛回原車道"是行駛超車道的基本規定,不是用最高速限行駛即可佔用超車道。本身違規而不自知還能振振有詞確實不容易。

違規佔用超車道者常習慣以正義光環為自己辯解,自我感覺良好。車上的時速表存在著誤差是常識,以最高速限行駛佔用超車道只是突顯自己的無知或自私。

一般駕駛並無阻止他人超速之權利與義務。他人超速自有警察以公證儀器制裁,干卿底事!
劉奕兒612
[你駕照掉了]
herblee
台灣的駕照考試都沒有"路權歸屬"的試題嗎?亦或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超車道路權為超車),只有承辦人不知道?豈有拿"速限"這項遵守義務去侵害超車道使用權利(路權)?
a21626a21626 wrote:
超速飆仔 vs. 佔用內車道烏龜。誰才是道路老鼠屎?

半斤八兩
兩個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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